「合法或不法是要依當時這些公務人員,不管是在情治單位,那時候叫法務部、司法行政部還是調查局,或者是警備總部、國安局或者其他的警察機關,是以他們當時的法來判斷,還是以現在的法來判斷?次長本身就是一個法律人,最近我也碰到一位在本院裡被線民風暴所影響的、我非常尊敬的同事,他就告訴我,其實很多他的朋友們也都告訴他,他們當時都是奉公守法,都是做一個好公民、好國民,誰能預見到40年後、50年後,你要用清朝的劍來砍明朝的官,用民國的劍來砍清朝的官!」
質疑威權時期行政不法的合法或不法應以當時公務人員行為時的法還是以現在的法來判斷,擔心以現在的法回頭評價過去自認奉公守法者有如用清朝的劍砍明朝的官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追問行政不法應以行為時法或現行法判斷,並以比喻表達對溯及評價的疑慮,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受難者權利回復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