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現職人員退休金以最後或最高10年或15年為計算基準的修法設計有城鄉差距問題,非六都及鄉鎮公所編制小、升等不易,要求政府為鼓勵好人才留在當地服務應將此納入考慮

民主進步黨劉櫂豪・民主進步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但我認為其中有城鄉的問題,以公務人員體系為例,因為六都或中央的職缺較多,職系分布較廣,所以只要一個人夠努力且有表現的話,他要升到10職等的機會是比較多的;相較於台灣非六都的縣市,特別是鄉鎮公所,不要說要升到10職等,他們連要升到8職等、9職等都有一定的難度,不是因為能力問題,而是編制本身就是這麼小,尤其在鄉公所,有時候裡面只列一位秘書是9職等,其他都是8職等,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鼓勵好人才留在當地服務的話,我認為這件事情是你們應該要考慮的。」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以最後或最高10年或15年為計算基準有城鄉差距問題並要求政府納入考慮,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計算基準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