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國防部再次核定「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存立期間延長2年至103年3月7日明顯違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規定且耗費公帑,要求國防部檢討並具體回覆

民主進步黨陳亭妃・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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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針對國防部再次核定「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存立期間予以延長2年至103年3月7日,明顯違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之規定且耗費公帑,特針對國防部提出質詢,請國防部予以檢討並具體回覆」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一、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基金會延長存續違反補償條例且耗費公帑並要求檢討回覆,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受難者補償基金會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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