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

與威權統治時期的轉型正義及政黨財產處理相關的討論,包括《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與黨產會、附隨組織的認定與財產處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轉會、中正紀念堂與威權象徵、不義遺址、政治檔案的開放,以及政治受難者的權利回復、賠償與真相調查。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 日 的發言

問題 06 / 06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

屆別

現在只看第 8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6,058 則主張、189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都認為追究責任或和解應建立在釐清真相的基礎上。
  • 都支持為確有冤屈的受難者回復名譽並給予補償或賠償。

10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1. 調查真相、指認加害者並建立除垢機制11 位

    主張調閱政治檔案還原個案真相,釐清並公布加害者與責任,檢視曾參與者擔任公職的適任性並立法除垢;認為只有賠償沒有真相無法達成和解。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僅以過去的賠償遮掩冤獄、要求大家向前看並一筆勾銷恩怨,會讓正義真相永遠沉冤不雪,主張應好好面對真相。民主進步黨姚文智・2015 年 4 月 2 日・第 8 屆
    2. 認為台灣的轉型正義一直只做一半,全部關注在被害者的補償,加害者沒有反省,因而社會紛爭無法平息民主進步黨尤美女・2015 年 3 月 12 日・第 8 屆
    3. 要求法務部長應請林輝煌為美麗島事件起訴一事向社會致歉、給社會一個說法。民主進步黨管碧玲・2015 年 3 月 12 日・第 8 屆

    全部 1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撤銷不法判決並修法開放司法救濟2 位

    主張以立法撤銷或重新審判平復司法不法、回復名譽與身分,並修正國安法第九條等障礙,讓戒嚴時期案件得上訴或救濟;認為國家有積極回復義務。

    全部 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持續照顧受難者家庭並擴大其發聲1 位

    主張政治受難者家庭照顧方案不應中斷、應增加關懷預算並連結長照與創傷資源,與家屬誠意協商,提升社會敏感度。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被沒收財產應返還並提高、加速賠償9 位

    主張威權時期被沒收的財產應返還,賠償應充分、不打折,並放寬資格、延長或取消申請期限,加快立法與發放;理由是受難者年邁,且這是國家應負的責任。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條文可改為受軍事法院審判而被沒收財產者,得聲請發還者不限本人、其繼承人也可以民主進步黨尤美女・2015 年 4 月 9 日・第 8 屆
    2. 認為依剛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條聲請再審是正常管道,政治受難者經再審判決無罪後,應返還其財產,不論金額或土地多寡。民主進步黨柯建銘・2015 年 4 月 9 日・第 8 屆
    3. 主張戒嚴時期人民遭受不當司法審判的傷害不亞於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應比照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延長補償金請領時效,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中國國民黨呂學樟・2014 年 1 月 2 日・第 8 屆

    全部 9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立法禁止否認或美化二二八並加強歷史教育6 位

    主張以法律處罰否認屠殺、美化加害者或仇恨受難者的言論,並加強歷史、人權教育與資訊揭露,避免對家屬二次傷害。

    全部 6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補償基金會存續與權利回復執行單位安排9 位

    討論補償基金會應否解散或延長、經費與成效,以及權利回復業務應由二二八基金會轉型承接、指定單位辦理或新設基金會,並要求避免空窗期與無限延長。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即使延長四年申請期限也只會有零星幾件申請,針對零星案件不需讓補償基金會繼續存在,由承繼單位處理即可。民主進步黨尤美女・2014 年 1 月 2 日・第 8 屆
    2. 質疑若潛在案件仍達上千或上萬件,此時關閉《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是否會損害相關權利人的權利。民主進步黨吳宜臻・2014 年 1 月 2 日・第 8 屆
    3. 認為受難者補償基金會除補償金業務外,在戒嚴時期歷史研究、白色恐怖時期人權狀況、政治受難者檔案解密整理等轉型正義相關工作的執行成效十分有限中國國民黨呂學樟・2014 年 1 月 2 日・第 8 屆

    全部 9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賠償須客觀認定受害事實並考量財政3 位

    不反對賠償,但認為須先確認受害或沒收事實、限縮適用範圍或設申請期限,並考量衝擊與國家財政,部分支持行政院版數額以求盡快發放。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擴大適用至金馬、原住民及其他受害者1 位

    主張轉型正義不應只限二二八,應納入金馬戰地政務時期、原住民、清鄉、八二三非法徵召、慰安婦與台籍日本兵等受害者。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9. 限制否認二二八言論的條文應審慎訂定3 位

    認為處罰條文用語如「淡化」不易判定,可能限制言論自由,主張調整文字、研究現有規定避免重複並保留協商。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0. 年代久遠案件難循司法途徑平反,宜另設機制1 位

    認為戒嚴時期不當軍事審判案件證據多已散佚,靠司法程序平反窒礙難行、恐形同具文,可考慮成立特別委員會由政治部門處理救濟。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1. 尚未分群7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全部 7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第 9 屆的表決題目多半沒有法案名稱(2016-07 臨時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約 687 次記名表決、2017-12《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片語對不到,要人對照公報後用 code 指定;《政治檔案條例》第 9 屆有 14 次、黨產條例第 11 屆(2026-01)有 2 次對得到。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