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本席建議第二項應修正為「對於二二八事件元兇蔣介石的獨裁統治予以宣揚、否認或淡化粉飾者」,下一項也可以這樣來修改,這樣就比較明確了,而且跟德國法典是一致的」
主張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增訂的處罰規定中,第二項應修正為處罰對於二二八事件元兇蔣介石的獨裁統治予以宣揚、否認或淡化粉飾者,下一項也可同樣修改,以使規定明確並與德國法典一致。
姚文智・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修正條文文字及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並涉及加害者認定,歸入受難者平復尚屬恰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