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
與威權統治時期的轉型正義及政黨財產處理相關的討論,包括《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與黨產會、附隨組織的認定與財產處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轉會、中正紀念堂與威權象徵、不義遺址、政治檔案的開放,以及政治受難者的權利回復、賠償與真相調查。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 日 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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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02 / 06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
現在只看第 8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6,058 則主張、189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若確屬不當取得的財產,應歸還國家或人民。
- 處理黨產時應保障員工依勞基法應得的薪資與退休金。
- 應把事實調查清楚並向社會公開說明。
5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不當取得的黨產應追討並歸還國家12 位
認為國民黨及中廣、中影、婦聯會、救國團等組織的財產多來自黨國不分、接收日產、勞軍捐或廉價取得公有土地,屬不當取得,應徹底清查、追討價款並歸還國家。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要求主管機關承諾該訴訟的繼續訴訟、該與國民黨協商的去協商,並在半年內將不當黨產全部清查清楚、給全民交代
- 質疑婦聯會勞軍捐缺乏向人民收取的法令依據,並質疑藏於基金保管委員會及辜嚴倬雲名下的約700億元是否合法取得、是否算不當黨產
- 主張國民黨接收轉帳的日產,例如中影、中廣的土地,即使已經出售,所得價款也不應歸國民黨所有
- 質疑國民黨不當取得的公有財產何時才能全數歸還人民。
- 主張黨產如有涉及不法應該歸還國家,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要負起責任
- 質疑在國民黨執政下,政府向國民黨追討不當黨產的動作已經停擺,要求政府積極追討屬於國家的財產
- 要求如果特偵組在2016年5月20日以前沒有把中影土地交易的程序、過程查清楚並向社會交代,內政部都委會就不准該土地變更
- 認為威權時代沒辦法處理的黨產,在民主化後財政部應該去追討
- 主張財政部或台銀應就中影交易中損及政府特別股股東權益的行為,站在捍衛國家財產的立場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訴涉嫌背信、侵占的刑事責任。
- 認為屬於不當的黨產當然就應該歸還給國家。
- 主張解構黨國資本主義,將國民黨黨產還財於民
- 認為國民黨利用過去黨政一體制度從國家掠取的資源,例如從中央銀行搬錢、婦聯會利用國民對國家的捐款,本來都不應該屬於國民黨
質疑黨產持有者拖延歸還、變賣脫產且申報不實5 位
認為國民黨及救國團一面宣稱歸還一面拖延、變賣或以信託形式保留黨產,財產申報與淨值不可信,政府應防止脫產並要求更正申報、停止變賣。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黨產用於選舉造成政黨不公平競爭2 位
認為國民黨以黨產與股利收入支應選舉,使政黨競爭不公平,甚至影響原住民族選舉,政黨不應擁有複雜投資或以黨產支應選舉。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同意黨產歸零,但合法部分應予尊重並查清1 位
表示接受黨產歸零或捐出,不當取得者應歸國家,但要求查明真相、程序正義、不亂栽贓,合法黨產如何處理屬政黨自身事務,並以黨產照顧黨工。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追回的黨產應用於公益或返還原權利人1 位
主張追回財產扣除員工依法結算後用於公益、社會住宅、紀念公園或發放全民,並應建立讓原捐贈人或繼承人請求返還的程序。
尚未分群24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救國團低價承租公有青年活動中心土地是真正的承租,認為每坪十餘元、五餘元的租金實為長期的占有
- 認為黨產的歸還是社會正義的展現而非施捨,批評國民黨過去歸還僅占所取得國家財產1.47%,以7月底前回贈10筆爭議黨產打發社會大眾根本沒有回應社會期待並污辱人民感情。
- 質疑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張瓊玲反對向國民黨追討不當黨產,主張應予追討。
- 主張應透過法律規定,要求國民黨把所有屬於中華民國人民的財產回歸給中華民國的人民
- 主張僅不當黨產部分應歸零是對的,合法部分應予捍衛,反對黨產全面歸零。
- 主張國民黨尚欠國家的114幢特種房屋、19家戲院及所有地方欠政府者統統要還
- 主張在內政委員會能取得共識的前提下,行政院應該將黨產處理情形對社會作更清楚的公布,讓民眾了解國民黨處理黨產的經過情況及處理結果以釐清疑慮
- 認為國民黨在威權過程中掠奪國家財產、人民資產是不爭的事實,必須真誠面對其黨產取得是否合法及來源為何
- 質疑國民黨以一紙公文取得黨產的正當性。
- 要求國民黨在朱主席接任後主動把過去利用特權取得的財產全數捐出,威權時代不該擁有而持續至今的財產及其獲益都應捐出
- 認為國民黨把有爭議的三中等黨產全部藏在欣裕台公司,未列入資產負債表與收支決算表,像附有買回機制的收益應在會計科目註明清楚
- 認為有疑慮的黨產只要能指證歷歷,就應循程序辦理發還給原來的機關
- 主張國有財產署將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取自國家資產之土地清冊相關資料,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該公布的就要公布
- 要求相關機關積極協調處理,使國民黨應回贈給政府的土地建物,不因中央與地方同屬國民黨執政、地方政府不配合及中央黨部消極處理而延宕回贈進度
- 主張反對不當黨產,應追討國民黨使用財產中應歸還的部分
- 要求國有財產署查清楚前行政院長李煥官邸從國有財產轉換為救國團財產的情形,認為是國家的財產就應歸屬國家
- 認為若確有違法之處或有不當取得的部分,國民黨當然要歸還。
- 認為若國民黨有此善意,釋出的黨政軍土地可以提供作為綠地,讓市民過更健康的生活。
- 質疑中影土地、八德大樓房地產交易是互相串謀、假契約真掏空,使違約買方得利而賣方求償無門
- 認為省政府撥給國民黨的土地與人民權益有關,主張以立法院決議請相關機關就土地來源部分報告並無問題。
- 質疑政府故意不對涉及黨產追討的財產加以註記,讓財產出售後可藉買方為善意第三人而轉手脫產,並反對此做法。
- 認為臺灣民主之瘤就是國民黨的黨產在選舉中輔選其候選人
- 質疑復華投信在代操退撫基金時逢高買進國民黨的股票、逢低再將退撫基金的股票賣給國民黨,這是國庫通黨庫的新手法
- 認為二○○六年郭台強夫婦以十九億元賤價向擔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接手中影黨產
第 9 屆的表決題目多半沒有法案名稱(2016-07 臨時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約 687 次記名表決、2017-12《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片語對不到,要人對照公報後用 code 指定;《政治檔案條例》第 9 屆有 14 次、黨產條例第 11 屆(2026-01)有 2 次對得到。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