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權利回復條例第十九條,領過二二八賠償的要折抵,那麼依二二八基金會所做的研究,用來認定其他白色恐怖賠償不是事半功倍嗎?」
主張依權利回復條例第十九條折抵規定,借用二二八基金會所做的研究來認定其他白色恐怖賠償可事半功倍,質疑一定要另起爐灶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主張借用二二八基金會研究認定賠償可事半功倍,並質疑另設新基金會的必要性,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受難者權利回復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