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它的客體是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台幣不是公共建築或場所,這是文字,如果看到當時通過的立法說明就更清楚。」
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的客體是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而臺幣不是公共建築或場所。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促轉條例第五條僅適用於公共建築或場所的威權象徵,臺幣不在其範圍內,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威權象徵處理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