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威權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應新設權利回復基金會全權負責並找專業人士協助,而非由已轉型的二二八基金會處理,因為本條例業務除人身自由、生命相關賠償外還包括財產沒收的權利回復,已超越過去二二八基金會及白色恐怖基金會的業務範圍且相當複雜。

民主進步黨黃世杰・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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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本條例裡面所處理的業務,已經超越過去兩次二二八基金會以及白色恐怖基金會曾經進行過的業務範圍,因為這一次除了人身自由、生命相關的賠償之外,還有關於財產沒收的部分也都要權利回復給這些受難者,所以這裡面的業務相當複雜,並不像許多人所想的,只要讓原來的二二八基金會去處理那個部分最快。事實上比較好的途徑,應該還是要設立一個基金會全權負責,找專業人士來協助,希望大家支持,謝謝。」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支持新設基金會全權負責並找專業人士協助,且說明業務範圍超越以往,主張忠於原意並符合受難者權利回復問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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