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工採計期間是以最後在職5年之平均薪額計算,但公務人員在修法後卻是15年,中間的公平正義性又何在?今天執政黨強勢決議公務人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為15年,是不是代表日後勞工採計期間也要同步連動,拉齊各職業別的退休條件?」
質疑現行勞工採計期間為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公務人員修法後卻為15年,其間公平正義性何在,並質疑是否代表日後勞工採計期間也要同步連動拉齊各職業別條件
呂玉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反映原句對公務人員十五年與勞工五年採計期間公平性的質疑,屬於計算基準問題且內容具體明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