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提的這個修正動議是增列「金馬地區於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機關、戰地政務委員會或公務員為遂行戰地政務管制,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為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致使人民傷殘或剝奪其財產所有權之處分或事實行為,由促轉會或其業務承接機關依職權或申請確認不法後,均視為行政不法。」」
主張以修正動議增列金馬地區於威權統治時期為遂行戰地政務管制、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致傷殘或剝奪財產所有權之處分或事實行為,經促轉會或其業務承接機關確認不法後均視為行政不法。
陳玉珍・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即為發言者本人提出的修正動議文字,主張內容忠實且具體,屬於威權時期行政不法的權利回復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