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對第八條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將提撥比率從原本的教職人員35%政府65%修正為教職人員30%政府70%」
主張將教職人員與政府的提撥比率從35%比65%修正為30%比70%,認為公教與勞工權利義務完全不同,不應每逢義務面都比照勞工。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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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所載提撥比率修正與公教勞工權利義務不同的理由,均有原句可佐證,且提撥比率屬退撫基金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