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永久性傷害不但會造成受害者日後生活困難,甚至影響到整個家庭,需要補償的不僅是當事人。因此我的提案是希望以5,000元折算1日」
主張侵害人身自由的賠償應以新臺幣5,000元折算1日,理由是威權時期侵害人身自由常伴隨身體傷害並留下不可抹滅的永久性傷害,不僅造成被害人日後生活困難並影響整個家庭,需要補償的不僅是當事人。
賴品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提出以新臺幣五千元折算一日及永久性傷害影響家庭的理由,主張忠實反映發言原意且屬受難者賠償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