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委員會慎重處理請願人提出的建議,研議將因法律時效限制而無法追討的財產,以及日據時代人民土地被登記為國家土地的情形,納入不當黨產處理法案。

中國國民黨黃昭順・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其實剛才在處理的時候,我們就有說到這一段,包括光復前後也是一樣,日據時代有很多人民的土地都被登記成國家的土地。所以他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希望我們在這個法案裡面納入這個部分,這也是很多人民共同的心聲,本席覺得本委員會還是要慎重處理這件事。」

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一、繼續審查委員葉宜津等30人擬具「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案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要求委員會慎重處理並列入看看該怎麼處理,待審主張寫成應納入法案,語氣被放大。

  1. 原始版本主張應將因法律時效限制無法追討而應歸還人民或追繳國庫的財產,以及光復前後、日據時代人民土地被登記為國家土地的部分納入法案,要求委員會慎重處理並列入看看該怎麼處理
  2. AI 審核・發布要求委員會慎重處理請願人提出的建議,研議將因法律時效限制而無法追討的財產,以及日據時代人民土地被登記為國家土地的情形,納入不當黨產處理法案。理由:原句主要轉述請願人的納入建議,並要求委員會慎重處理,不宜直接寫成已主張應將這些財產納入法案。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