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黨團版本的提案要求就這一項輪班間隔11小時訂定實施的日出條款,我給你一定的緩衝時間沒有關係,但不是一味的拖延,讓這一條形同具文。」
反對將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主張應以黨團版本訂定日出條款,要求在緩衝期增補人力、調整營運模式後如期實施11小時。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已明確反對縮短為八小時,並提出以日出條款在緩衝期調整後如期實施,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