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得很清楚,是侷限在從民國34年至解除動員戡亂的民國80年的威權時期」
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侷限在從民國34年至解除動員戡亂的民國80年威權時期,不要將許多問題夾雜在一起,其他問題應依其他法律處理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引用的原句僅說明條例適用的威權時期範圍,未提及不要夾雜問題或以其他法律處理,主張後半超出引用範圍故予刪除。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引用的原句僅說明條例適用的威權時期範圍,未提及不要夾雜問題或以其他法律處理,主張後半超出引用範圍故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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