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承接促轉會解散後的人權保障相關業務,認為應先有承接態度,再透過法制面調整、適度修法讓該業務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承接。

中國國民黨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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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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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核心是促轉會解散後業務應由哪個機關承接,依範圍應歸促轉會存續接手而非受難者平復。

  1. 原始版本主張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承接促轉會解散後的人權保障相關業務,認為應先有承接態度,再透過法制面調整、適度修法讓該業務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承接。(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
  2. AI 審核・發布主張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承接促轉會解散後的人權保障相關業務,認為應先有承接態度,再透過法制面調整、適度修法讓該業務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承接。理由:主張核心是促轉會解散後業務應由哪個機關承接,依範圍應歸促轉會存續接手而非受難者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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