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條例第二十條明文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希望兩位記住第二十條的規定」
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記住並履行不當黨產條例第二十條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的規定,不要預設立場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引述第二十條要求委員超出黨派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前後對話亦反覆要求不要預設立場,屬黨產會組織與獨立性範疇且內容具體可辨。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