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是促轉條例的主管機關,可以解釋法條,但是內政部不能,因為內政部只是執行機關,到時候內政部要為不是自己創造的法律見解背黑鍋,與國軍起衝突嗎?」
質疑內政部只是執行機關不能解釋促轉條例法條,接手後須為不是自己創造的法律見解背黑鍋而與國軍起衝突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轉述原句以反問表達對內政部接手後法條解釋權限的質疑,且屬促轉會解散後業務承接的權限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轉述原句以反問表達對內政部接手後法條解釋權限的質疑,且屬促轉會解散後業務承接的權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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