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若要把威權不義行為都納入轉型正義的糾正範圍,威權統治時期的起算時間就應定在1895年,並認為若不如此,轉型正義就只是政治清算。

無高金素梅・無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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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討論的是威權統治時期起算點與被害糾正範圍,且是向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提出,依範圍應歸入受難者平復而非促轉會組織存續。

  1. 原始版本主張若要把威權不義行為都納入轉型正義的糾正範圍,威權統治時期的起算時間就應定在1895年,並認為若不如此,轉型正義就只是政治清算。(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
  2. AI 審核・發布主張若要把威權不義行為都納入轉型正義的糾正範圍,威權統治時期的起算時間就應定在1895年,並認為若不如此,轉型正義就只是政治清算。理由:主張討論的是威權統治時期起算點與被害糾正範圍,且是向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提出,依範圍應歸入受難者平復而非促轉會組織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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