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並不是說之後行政機關都不能再做處分了,反而就原來該做的部分還是要去作為。現在你們把程序上的裁定跟本案的裁定混為一談了!」
認為程序瑕疵經裁定廢止原處分後行政機關仍應就該做部分作為,質疑主決議文字將程序上的裁定與本案的裁定混為一談並限制黨產會再做處分。
莊瑞雄・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區分程序裁定與實體終局判斷,主張程序瑕疵廢止後行政機關仍應作為,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黨產個案訴訟處理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