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三條的截止日期至少延長到91年11月7日金門、馬祖解除戒嚴的那一天,以完整結束那個時代並正面承認金馬人民的付出

中國國民黨楊鎮浯・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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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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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談的是威權統治時期截止日的認定與金馬人民苦難的承認,屬於受難者權利回復的範疇,而非促轉會組織與職權,應改歸受難者平復題。

  1. 原始版本要求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三條的截止日期至少延長到91年11月7日金門、馬祖解除戒嚴的那一天,以完整結束那個時代並正面承認金馬人民的付出(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
  2. AI 審核・發布要求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三條的截止日期至少延長到91年11月7日金門、馬祖解除戒嚴的那一天,以完整結束那個時代並正面承認金馬人民的付出理由:主張談的是威權統治時期截止日的認定與金馬人民苦難的承認,屬於受難者權利回復的範疇,而非促轉會組織與職權,應改歸受難者平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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