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二二八基金會要不要做,這並不是我們考慮的重點,為什麼?因為我們現在是在立法,是我們立法,然後由他們執行,而不是他們說他們要做什麼事情,然後我們再立法讓他做,並不是這個樣子,所以應該要倒過來。」
認為是否由二二八基金會承接威權時期權利平復業務,不應以該基金會要不要做為考量,而應由立法者從法制面決定後交其執行。
陳以信・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由立法者從法制面決定是否合併業務,而非以基金會意願為考量,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受難者權利回復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