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席除贊成鄭委員所言,將「得」修正為「應」之外」
贊成將第十八條配合機關裁撤等精簡自願退休的「得」准修正為「應」准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贊成將第十八條精簡自願退休的「得」改為「應」,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請領條件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贊成將第十八條精簡自願退休的「得」改為「應」,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請領條件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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