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第二條以概括條款保留其他轉型正義事項,未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可依照人民要求研議後再提出法律修正案或進行處理,並未排除相關部分。

民主進步黨周春米・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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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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