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本席也告訴你們依法處理的方式,即依照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解散之處分。」
要求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處理長期未交財務報告書的婦聯會,包括警告、撤銷決議、停止業務、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得解散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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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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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前後對話,明確要求內政部以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處理未交財務報告書的婦聯會,內容與處分方式相符,且屬特定組織財產申報處理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