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敘明得很清楚,它必須是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的威權象徵,而新台幣不是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
認為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條文及立法理由,應處置的威權象徵限於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者,新台幣並非此類威權象徵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引用第五條條文及立法理由主張新台幣不屬應處置之威權象徵,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符合威權象徵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引用第五條條文及立法理由主張新台幣不屬應處置之威權象徵,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符合威權象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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