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草案規定政府撥補責任以42年為限不合理,政府應善盡提撥責任,主張應將該規定予以刪除

中國國民黨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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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政府撥補責任以42年為限並主張刪除,內容與歸類的退撫基金撥補範圍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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