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三十四條有一個重點就是「要經過勞工同意」,但是衛福部的資料中並沒有這方面的提醒。我們希望衛福部在宣達時可以強調勞工有這樣的權益,讓勞工知道他們有這個尚方寶劍,可以和資方談判。」
要求衛福部在宣達勞基法下護理人員排班指引時,納入並強調勞基法第三十四條要經過勞工同意的文字,讓勞工知道有此權益可與資方談判
陳曼麗・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衛福部在宣導護理排班指引時納入第三十四條須經勞工同意的文字,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具體指向輪班間隔規定的落實方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