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足在2010年11月考試院全面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時,把年終獎金刪掉後根本無庸解釋,根本就已經把這個違章建築的條例完全廢除,沒有任何需要大法官會議解釋令的適用。」
質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缺乏法源依據,認為2010年11月考試院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刪除相關規定後,已不能再以大法官解釋作為授權依據。
高志鵬・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此項質疑,但給與名稱應為「年終慰問金」,並應明確表達其反對以大法官解釋作為授權依據的意思。
- 原始版本質疑退休人員的年終獎金(年終獎慮金)缺乏法源依據,認為2010年11月考試院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刪掉年終獎金後,已無需以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補充授權依據
- AI 審核・發布質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缺乏法源依據,認為2010年11月考試院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刪除相關規定後,已不能再以大法官解釋作為授權依據。理由:原句支持此項質疑,但給與名稱應為「年終慰問金」,並應明確表達其反對以大法官解釋作為授權依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