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以司法院解釋作為最低保障金額的立法說明,認為司法院並非認定維持基本生活金額的主管機關,不能作為立法理由,主張應審慎考量。

中國國民黨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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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司法院的解釋固然有提到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但是大家都知道,司法院絕對不是認定怎麼樣的最低金額足以維持中華民國國民基本生活的機關,所以不能把那個當理由,因為司法院並不是負責這個的主管機關,所以這不能做為立法的說明;剛才親民黨也提出不同意見,因此,這部分應予審慎考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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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以司法院解釋作為最低保障金額立法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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