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有權派員到各私人機關、可以攜去或留置資料,此門一開,形同檢警的搜查,如果不配合就祭以最高的罰則30萬元,這個權力之大,完全已經超乎司法警察的權限。」
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賦予可派員至私人機關攜去或留置資料、不配合處最高30萬元罰則的權力,認為此權力形同檢警搜查且已超乎司法警察權限。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批評條例賦予派員至私人機關取走資料及罰則的權力過大,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促轉條例與促轉會權限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