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禁止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皆與憲法第16條、23條之規定顯然有違。」
認為國家安全法第九條禁止刑事裁判已確定者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與憲法第16條、第23條之規定顯然有違。
周春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國家安全法第九條限制上訴抗告違反憲法,屬受難者權利回復議題,主張忠實且具體。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周春米・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國家安全法第九條限制上訴抗告違反憲法,屬受難者權利回復議題,主張忠實且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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