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11小時輪休,特別是在運輸業以及醫護人員方面,不僅是運輸人員及護理人員本身的安全性與過勞的問題,相對的,如果輪班時休息的時間不足,造成病患的危險以及對於旅客搭乘遊覽車的安全將有更大的疑慮。所以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部長應該堅持當時的看法,怎麼會還沒有實施就腰斬呢?」
認為輪班間隔11小時的規定應堅持實施,特別是在運輸業及醫護人員方面,因為攜關運輸及護理人員本身的安全與過勞,也攜關病患安全與旅客搭乘遊覽車的安全,要求部長堅持當時的看法,不應還沒有實施就腰斎。
李彥秀・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11小時輪班間隔,並以運輸及醫護人員的過勞與相關安全風險為理由,主張與分類均符合原意,也未排除討論特殊例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