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替代率造成年資不公,應該往上調整。按退休制度的原理,有多少年資就應該累積多少來給付,目前年改的版本均以設定所得替代率上限的方式扣減退休給付,造成年資愈久扣減比率愈高,這和鼓勵久任及延後退休年齡的作法互相違背。」
主張所得替代率應往上調整,理由是以設定所得替代率上限方式扣減造成年資愈久扣減比率愈高,與鼓勵久任及延後退休年齡的作法互相違背
許毓仁・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所得替代率應往上調整並提出年資不公的理由,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