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輪班需要間隔11小時的規定,現在也改為只要間隔8小時,也就是說,如果晚上12時下班,隔天早上8時又要上班,中間還要包括車程、用餐、漱洗的時間,你們覺得這樣的休息時間夠嗎?這樣勞工會不會過勞?」
質疑將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扣掉車程、用餐、漱洗後休息時間不足,恐使勞工過勞。
周陳秀霞・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以反問方式質疑休息時間是否足夠、是否會過勞,並未直接斷言休息時間不夠,主張應保留詢問語氣才忠於原意。
- 原始版本質疑將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只要8小時,認為扣掉車程、用餐、漱洗後休息時間不夠、會讓勞工過勞
- AI 審核・發布質疑將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扣掉車程、用餐、漱洗後休息時間不足,恐使勞工過勞。理由:原句以反問質疑休息時間不足及過勞風險,主張寫成「會讓勞工過勞」將風險疑慮表述得過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