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已訂定「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相關退休年金給付」、「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等規定,為落實保障退職政務人員及其遺族基本經濟安全,爰提案修正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七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
主張修正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七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相關退休年金給付,且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落實保障退職政務人員及其遺族基本經濟安全。
黃昭順・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為發言者本人提出的修法內容與理由,主張忠實具體且屬於政務人員退職給與範圍,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