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第八條,或許有些檔案特別敏感,涉及對外關係或國家安全,所以只能被公開但不得抄錄、傳閱、複製,既然如此,何以不歸入國家機密保護法另以保密等級處理?這兩種情形,我認為均有道理,至於究竟在政治檔案法處理或在國家機密保護法處理?我覺得我們對此似乎沒有一貫的態度。」
質疑將永久機密或永久保密檔案回歸國家機密保護法處理,卻將涉及對外關係或國家安全的敏感檔案在政治檔案法中限制為只能公開但不得抄錄傳閱複製,兩種作法均有道理但似乎沒有一貫的處理態度。
林昶佐・無黨籍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反映原句對第七條與第八條處理方式不一致的質疑,且屬於政治檔案開放與國安界限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