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將「政黨」定義為民國76年以前成立的政黨並排除其他在野黨,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釋字第585號、第633號解釋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

中國國民黨黃昭順・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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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我們又看到他們把「政黨」定義為民國76年以前成立的政黨,排除了目前所有的在野黨,包括時代力量、親民黨等等。從整個狀況可以看到,根據憲法第七條明文規定的平等原則,本法違反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5號及第633號解釋精神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名稱修正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完成三讀─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該定義排除其他政黨並主張其違反平等原則與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條例制度設計與合憲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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