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沒有充分討論的第三十四條有關補償金的條文應該保留」
主張第三十四條有關補償金的條文應予保留,不應以實施退撫新制為由強行取消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三十四條補償金條文應該保留,並以新制實施為由取消並不公平為理由,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柯志恩・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三十四條補償金條文應該保留,並以新制實施為由取消並不公平為理由,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