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國民黨強力針對舊制的部分,主張在新制成立之前的財務缺口也能夠撥補,這一次朝野取得共識,增加了條文第三項,條文是這樣寫的,政府依前項規定完成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
主張政府在依規定完成新制缺口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新制成立前現行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以健全基金財務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支持完成新制撥補後再接續撥補現行退撫基金,內容具體且符合退撫基金財務缺口因應之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