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的財產不是個人的財產,它的不當處理、它的違失所造成公益上的損害,誰要去追究?內政部能不能代位去追究?」
質疑國民黨三中交易中財產不當處理造成的公益損害應由誰追究,並追問內政部能否代位追究。
許添財・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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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在質疑國民黨三中交易的財產處理與追究責任,應補明個案對象,並歸入黨產個案。
- 原始版本質疑社團法人財產不當處理造成公益損害由誰追究,追問內政部能不能代位追究(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
- AI 審核・發布質疑國民黨三中交易中財產不當處理造成的公益損害應由誰追究,並追問內政部能否代位追究。理由:原句是在質疑國民黨三中交易的財產處理與追究責任,應補明個案對象,並歸入黨產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