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在公正、公平的前提下,不在籍投票應先推動臺灣地區,以在外就業或軍公教人員中無法回鄉投票者為優先,作為此階段推動的敲門磚。「先推動臺灣地區,把在就業或軍公教人員無法回鄉投票者為列優先,作為這個階段推動不在籍投票的敲門磚。」發言紀錄
- 吳委員育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選舉對候選人和選民之間的溝通來講,政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請問主委知不知道選舉公報發放的標準是由中選會來確認的?
- 主席
請中選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主席、各位委員。最後是由地方的村里幹事。
- 吳委員育昇
這次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合併舉行,但是選民直覺印象裡面最深刻的就是看不到選舉公報上總統的政見,可是他卻看到立法委員選舉公報上的政見。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這個我們也檢討過,但是因為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裡面沒有這個規定。
- 吳委員育昇
這是中選會核定的總統副總統的選舉公報,只因為總統副總統和立委選舉的法律依據不同,所以選舉公報就不印政見?
-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一方面是這個原因,另一方面是總統副總統的政見比較包羅萬象,因為它是全國性的。
- 吳委員育昇
主委這樣講,我不能接受,我自己選立委,我的政見也是包羅萬象,在場的徐欣瑩委員是全國最高票,我看過她的政見,也是包羅萬象。尤其總統的重要性超過立委,一個選民在決定要不要支持最後關鍵選擇的時候,但他看不到國家給他的選舉公報上的候選人的政見。我再問一次,請教主委,如果時空可以倒流,中選會這次總統大選把總統政見印上去,有沒有違法?
- 張主任委員博雅
要修法才能印。
- 吳委員育昇
不修法就違法?我就要問你個議題。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因為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中選會應彙集各組候選人之號次、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登記方式、住址、學歷、經歷及選舉投票等有關規定,編印選舉公報。
- 吳委員育昇
我手上也有這個法條,我再問一次,如果印政見就是違法,是不是?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是沒有審查的規定。
- 吳委員育昇
是沒有審查的規定,但是印了就違法嗎?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也請教過我們同仁,以前可能是因為總統副總統政見可以主張國家立場的問題。
- 吳委員育昇
那不是問題,現在就算主張共產主義也不是叛國罪的問題,那是他的言論自由,主委應該也很清楚。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我就問為什麼當時沒有這一條,因為當時……
- 吳委員育昇
按照現行法的規定,現在如果印上去的話,有沒有違法?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因為立委的政見要經過審查,總統副總統的政見我們沒有辦法審查。
- 吳委員育昇
審查不是重點,我認為重點是人民有知的權利,公民有選擇的自由,總統的重要性超過立委,結果總統的選舉公報上沒有政見。沒關係,本席會提案修改第四十四條。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好,謝謝。
- 吳委員育昇
我很感謝主委這樣回應我,你不講說印上去就是違法,我肯定你這個觀點,但是你可以表述到目前為止,在法律的依據上有所不同,但是如果到下一屆總統大選還沒有修法成功,本席至少還是立法委員,我要求你要把政見印上去,因為這涉及到人民知的權利。其實在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是說「……住址、學歷、經歷及選舉投票等有關規定……」,如果從我的觀點,我認為政見就是有關規定,我可以解釋成有關規定。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也問過我們同仁為什麼不印政見,他們給了我一些理由。
- 吳委員育昇
這就是官僚文書的狹隘。
- 張主任委員博雅
立法的時候曾討論過為什麼不印總統的政見。
- 吳委員育昇
所以是刻意排除?
-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不是,立法不是我們的職責。
- 吳委員育昇
如果立法的時候討論過,請問是不是刻意排除?賴處長能否回答這個問題?
- 主席
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答復。
- 賴處長錦珖
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是因為臺獨黨綱的問題。
- 吳委員育昇
現在沒有這個問題。
- 賴處長錦珖
當時為了臺獨黨綱的問題,我們曾有一個縣市的選舉公報全部重印,後來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訂定的時候,因為如果要印政見,就要有一個人去審查,要由誰來審查總統的政見?如果不審查的話,就可能會涉及國家主權等等,所以當初立法的時候就決定乾脆不印政見。
- 吳委員育昇
我不是當時的立法委員,我覺得這是非常荒謬的立法說法,不僅當時行政機關很荒謬,當時審查的立法委員也很荒謬。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我也問過。此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也辦了三場總統候選人、一場副總統候選人的電視政見發表會。
- 吳委員育昇
主委你知道很多選民最後的抉擇是在投票前一天晚上把公報拿出來看一看,才決定要支持誰,尤其是像這種雙雄對決、三強頂立、多元競爭的時代,公報真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尤其它是送到每個家戶裡面。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錯,我也是這樣認為,但是聽說當時是因為這樣而取消的。
- 吳委員育昇
所以主委理念上也是贊成選舉公報要印政見?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個人贊成。
- 吳委員育昇
謝謝主委。另外,在有關不在籍投票的推動,中選會目前有沒有做任何研究、準備、規劃?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整個法的規定是由內政部來處理,因為中選會是選務機關,但是我們還是認為不在籍投票有其重要性。
- 吳委員育昇
所以主委也是贊成推動不在籍投票?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一定要在非常公正、公平,而且透明的情況下來推動不在籍投票。
- 吳委員育昇
對於不在籍投票的推動,如果在公正、公平的前提下,你認為應該是同時推動海內外不在籍投票?還是先推動臺灣地區?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想是以臺灣地區內部先推動為主。
- 吳委員育昇
先推動臺灣地區,把在就業或軍公教人員無法回鄉投票者為列優先,作為這個階段推動不在籍投票的敲門磚。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
- 吳委員育昇
所以主委贊成?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
- 吳委員育昇
既然如此,中選會應該也要做些事情,不能全推給內政部。
- 張主任委員博雅
這方面我們會配合,但是立法是由內政部處理。
- 吳委員育昇
中選會有沒有做過類似的民調、地方徵詢或開座談會?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大家都知道不在籍投票的重要性,並不是開座談會就會改變什麼,而是當時考慮到軍人、警察、在監犯人、在外求學的學生及在外工作的人員,這些人的不在籍投票比較重要。
- 吳委員育昇
103年是七合一的選舉,到七合一的時候,五都是3張選票,其他臺灣省各縣市是5張選票,5張選票的情況可能是中華民國空前未有、投票開票所處理最多選票的一次。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錯。
- 吳委員育昇
如果再加上屆時有公投的話,可能還要再加1張選票,那是不確定變數,針對這麼多的選票,目前中選會有沒有規劃或因應?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們已經在考慮動線的問題,如果一次給5張選票的話,我相信對於不太認識字的人是有困難的,所以我們認為直轄市是3張選票,縣市也是一次拿3張選票,等投完這3張之後再發給另外2張,我們有考慮這樣做,正在規劃中。
- 吳委員育昇
投完票之後的開票程序要如何進行?
- 張主任委員博雅
那個還沒有討論到,但是也要依序進行,所以會拖很久。
- 吳委員育昇
主委知不知道這次總統、立法的選舉投完票之後,哪一個先開票?
- 張主任委員博雅
總統、副總統。
- 吳委員育昇
對,那區域立委的部分呢?是同時開票嗎?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有的地方可以同時開票,有的地方是前後開。
- 吳委員育昇
都開完之後再開政黨票?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是。
- 吳委員育昇
我很擔心未來的5張選票的開票程序怎麼進行,因為主委講到一個重點,這次有的地方可以同時開,未來5張選票可不可能也同時開?
- 張主任委員博雅
5張同時開是不可能的,最多分兩組。例如縣市長、縣市議員同時開還可以,如果一次開3張的話是會亂的。
- 吳委員育昇
所以主委你要很小心,因為這可能會涉及選舉的爭議,而且可能塑造成政治的議題,造成社會的混亂。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其實我個人不太贊成5張一起選,那時候我並不在選委會,我看到報紙說7種選舉一天完成,我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我們知道地方一些年紀比較大、不認識字的人,你給他那麼多張選票會有問題的。
- 吳委員育昇
但是簡併選舉是我們國家政策的方向,這個已經確定了,而且103年不會改變了,這是不爭的事實。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所以在這一方面大家要非常努力。
- 吳委員育昇
對。所以我希望主委要責成中選會在103年之前將這當中所有的事情作沙盤推演、作預估,尤其你來自基層,你也深深知道一般民眾如果不太了解投票規定的時候,很容易發生錯誤或混亂。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這個問題會很大。
- 吳委員育昇
最後請教主委,現在規定總統大選選前10天所有民調都不能公布,我覺得這次中選會貫徹得不錯,像政大未來事件交易所就全部都停止了,網路上的民調都沒有了,是不是以這次為模式,以後都比照辦理?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應該是這樣。
- 吳委員育昇
但是網路上到目前為止仍有不以為然的意見,他們認為網路上的東西不是民調,只是資訊的收集和累積,像未來事件交易所到選後還認為他們的資料應該是可以公布的。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各有不同的意見,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同意。
- 吳委員育昇
我的意思是,就這個觀點而言,中選會會不會堅持這些一概不能公布?
- 張主任委員博雅
是,我們會堅持。
- 吳委員育昇
因為這些實際上會影響選舉的結果。
-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
- 吳委員育昇
至於候選人自己的主張和預測自己能得多少票,這算不算民調?
- 張主任委員博雅
目前不算。
- 吳委員育昇
所以在我們國家的認定中,他是可以自由表達?
- 張主任委員博雅
自己可以講。
- 吳委員育昇
好。謝謝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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