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雲林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立法院尚未審查,行政院對瘦肉精ADI容許值的立場卻已經確定(報載快要確定是1微克)「為什麼今天報紙頭版頭條都報導ADI已經快要確定是1微克了?奇怪,我們都還沒有審,行政院的立場都已經確定了!」

發言紀錄

  1.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同仁。臺灣真的生病了,連立法院都有點「破病」。

  2. 朝野協商的共識就是要把院版送進來一併審查嘛!立法院當然可以不用等院版來,只有各委員的版本,我們還是可以審查,這點並沒有什麼爭議。復議期是在禮拜二,所以你其實可以安排禮拜三、禮拜四啊!對不對?當然,他們不要進來最好,這樣我們才有得開罵啊!

  3.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你說,等到禮拜三院版和其他委員的版本進來的時候,我們再來做怎樣的討論,或者跟他們沒有關係,行政院版歸行政院版。可是他們到底是要送幾條進來?如果是六十幾條,禮拜三時間夠嗎?這是第一點。

  4. 第二,剛才田委員和陳委員都講得很清楚,為什麼今天報紙頭版頭條都報導ADI已經快要確定是1微克了?奇怪,我們都還沒有審,行政院的立場都已經確定了!那我們審完之後,如果通過的是各委員堅持的「零檢出」這樣的版本,到了禮拜三,是不是大家要再來「舞」一次、吵一次?如果針對第十一條就要搞很久,那行政院版六十幾條要怎麼處理?

  5. 主席,現在是這樣的狀況啦!如果可以拖一下時間,等他們的版本進來,並且表達他們的立場,或許報紙登的不一定對,這樣我們審查時也可以多一點參考的依據。到時候我們可以在每個條文的審查過程中和衛生署辯論,讓社會大眾更加瞭解他們提出這樣的草案條文到底是根據什麼方向,這樣才不會耽誤大家的時間,謝謝。

  6. 主席

    謝謝。

  7. 我們今天是根據立法院4月3日下午2點的黨團協商結論,其內容為

    「為因應立院朝野委員,有關瘦肉精問題之『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之需要,行政院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審查後得以有關瘦肉精之修法條文,先行送立院審查。全案其餘修正部分,後續再送立院審查。」劉建國委員,這樣你聽得懂吧!

  8. 也就是說,有關瘦肉精的部分,現在行政院已經送進來3條,但是復議期還沒有過,所以我們今天是依據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來辦理。我們今天審查的案子都是依法行事……

  9. 劉委員建國

    (在席位上)我講一句話就好。

  10. 主席講的都沒錯,我也沒有否認。但是如果我們今天討論得很高興,等到禮拜三看到其他的版本,大家不是又要吵架了嗎?

  11. 主席

    不會啦!等一下我們會請衛生署統一說明。現在是程序發言,無法即席答詢。

  12.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既然禮拜三才會送到,那你就排禮拜三、禮拜四不就好了嗎?

  13. 劉委員建國

    (在席位上)我講過了啊!

  14. 主席,請你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並沒有說你不對……

  15. 主席

    請趙委員天麟程序發言。

  16.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同仁。剛剛主席提到4月3日的協商結論,但是當天還有另外一項協商結論,就是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須併案審查之。大家經過那麼多爭議、討論,甚至衝突,好不容易透過朝野協商,讓行政院的版本和立法委員十幾、二十個版本併案審查,可是主席今天卻要在沒有行政院版的情況下單獨審查,我們當然會懷疑目的會不會是今天只是同樣的版本在這裡自己討論完畢之後,星期三來進行表決,星期四來確認議事錄,就讓這件事塵埃落定?

  17. 這可能是行政團隊的一種想像,問題是這和當初朝野協商的目標不符,我們不希望以多數暴力的方式在這個禮拜運用議事技巧予以通過,而是期待能在召委的主導之下,以禮拜三、禮拜四兩天的時間來進行討論,那時剛好會有行政院的版本和立法委員的版本,我們可以在國人面前做負責任的、充分的討論。否則大家會很納悶,因為今天所有的版本都是零檢出或不得檢出,在沒有行政院版的情況之下,第一,不符合朝野協商結論,第二,這樣的討論沒有意義,可能只是純粹為了讓大家狗吠火車完畢之後,後天就動用表決,讓行政院版通過,然後在禮拜四確認議事錄,這完全都是在國民黨可能可以主導的情況之下進行。

  18. 如果這個訊息傳到國人耳裡,不僅違反了朝野協商的精神,也違反了國人的期待。所以本席在此再度呼籲,可不可以禮拜三、禮拜四再來好好討論?謝謝。

  19. 主席

    潘委員孟安也是朝野協商的簽署者,另外一項協商結論的內容是:行政院之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後,可以併案審查,而且要在「下次會議直接進入法案審查」,也就是說,禮拜三就要直接進入法案審查。這是朝野協商結論,潘孟安委員也有簽名。

  20.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本席要發言。

  21. 主席

    潘委員,我還沒有請你發言,請你先回座,尊重一下主席。請你等一下。你不能這樣啦!大家都是委員嘛!

  22.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我站在這裡沒關係,你儘管繼續說。

  23. 主席

    好,請潘委員孟安程序發言。

  24. 潘委員孟安

    主席、各位同仁。剛剛召委提到協商結論的內容和簽署人,內容是行政院版本送來併案審查,請聽清楚,是併案審查,並不是個別審議各委員的版本。今天各委員的版本都是零檢出,而行政院的版本還沒有送進來,這樣不是回到原點了嗎?當初大家吵的就是行政院版沒有送進來,我們好像瞎子摸象一樣,既然朝野協商,而且剛剛召委也點名我們簽字了,我們要求和同意的就是行政院版送進來併案審查,儘速處理,而不是在行政院版沒有送進來的狀況下自己開會。這樣豈不是我們根本就可以不理行政院,或者任由行政院蠻幹?何況今天媒體公布衛生署已經自己訂定標準了。既然沒有行政院的版本,難道我們是在這裡舉辦自強活動或演講比賽嗎?這根本就是笑話一樁!委員會開會竟然淪落到這般地步,召委恣意護航!

  25. 其實我們很清楚,行政院和馬總統的態度就是要開放,既然要開放,就講清楚,沒有關係,這樣起碼合乎行政程序,尊重立法院的尊嚴。行政院的版本送進來之後,我們不是不審,因為朝野協商已經白紙黑字寫著要併案審查,現在行政院的版本都還沒有送來,我們怎麼審查?我們就是堅持遵守這樣的程序,不管結果如何,都必須合乎程序正義。

  26. 所以我要跟召委報告一下,我們必須維持程序正義,所以我們才要做程序發言。我原先還以為行政院版已經送進來了,所以我是來做提案說明的,而不是來反對的耶!想不到行政院版還沒有送來。這樣我們何必在這裡呆一整天,乾脆直接散會,大家回自己的選區各自努力,或者去其他委員會討論別的議題。

  27. 召委可以改變議程,把今天的議程調到禮拜四嘛!

  28. 主席

    好,謝謝。

  29. 我要向委員會報告,協商結論公布之後,由田召集委員主持會議時,林鴻池執行長及柯建銘總召還上台發言,表示23日要審查,也就是今天。可是今天因為行政院版還沒有過復議期,所以剛剛宣告的時候才會說等院會付委之後,再於25日併案審查,這些都是按照大家所說的程序。也許當時潘委員沒有在現場,柯總召也上台講過了。

  30.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這樣處理是在破壞大家的和諧啦!我跟你講……

  31. 主席

    沒有、沒有,這樣都是按照大家說的。

  32. 田委員秋堇

    (在席位上)結論沒有日期喔!

  33.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我來回答這件事。

  34. 你根本就曲解那個意思,哪有這樣的召委!我們今天是很和氣地要來這邊討論,而且我是要來做提案說明的耶!你怎麼可以刻意曲解那個意思!

  35. 主席

    潘委員,你可以把那天委員會的資料調出來看。林鴻池執行長和柯建銘委員都在這邊上台講協商結論……

  36. 潘委員孟安

    你叫你們吃素的林鴻池出來!吃素的人難道專門騙人嗎?

  37. 我們不做個人攻擊,可是他曲解意思!他指名我,說我簽名的啊!我們簽名的白紙黑字寫的是……

  38. 江委員惠貞

    (在席位上)你講「林鴻池」三個字,後面不需要再那樣標註!

  39. 潘委員孟安

    可是他騙我!

  40. 江委員惠貞

    (在席位上)你先道歉!

  41. 潘委員孟安

    我為什麼要道歉?要道歉也是他道歉啊!他都可以騙我們了,我們還有什麼好那個的!

  42. 他根本就是說謊!我說吃素的人可以這樣嗎?這樣有什麼不對?

  43. 主席

    林鴻池委員和柯建銘總召都已經在台上針對協商結論講過了,……

  44. 潘委員孟安

    我在場。為什麼我們會簽字?就是要併案審查。現在案子沒有送進來,居然還硬拗說我們已經簽字背書了!這樣等於陷我們於不義嘛!哪有這樣的!

  45. 主席

    我剛才所講的,都是依據這份朝野協商唸的,要併案審查就是直接進入法案審查,這個是你簽字的!

  46. 潘委員孟安

    主席說併案審查,行政院版本呢?

  47. 主席

    有,我們可以調錄音帶來聽,我是按照這個唸的。

  48. 潘委員孟安

    你剛剛講要併案審查,那行政院版本在哪裡?

  49. 主席

    就是明天的復議期過後,星期三就可以併案審查了,剛才已經宣告了,會議剛開始就已經宣告了!

  50. 潘委員孟安

    這明顯是偷吃步嘛!

  51. 主席

    哪有偷吃步,那天就是說……

  52. 潘委員孟安

    當初是大家推算議程、推算日期,要在這個會期、這個時程內將法案審查完畢,因為星期一、三、四是委員會開會的日子,召委怎麼安排我們沒有意見。

  53. 主席

    如果潘委員這樣說,因為我是召委,而今天安排的也是院會付委的案子,我們就進行審查有什麼問題呢?

  54. 潘委員孟安

    沒有問題!今天……

  55. 主席

    既然沒有問題,今天我們……

  56. 潘委員孟安

    今天照議程審查這個部分絕對沒有問題,包括……

  57. 主席

    今天我們沒有審查行政院版本是因為還沒有過復議期嘛,但是其他法案也是院會交付的,還是沒有問題嘛!

  58. 潘委員孟安

    行政院版本沒有進來,要怎麼併案審查呢?為何一定要星期一,可以星期三、星期四……

  59. 主席

    併案就是剛剛宣告的,就是25日(星期三),如果行政院的案子進來,我們就併案嘛!

  60. 潘委員孟安

    對於你的宣告我們黨團就是有意見嘛!

  61. 陳委員節如

    (在席位上)不要浪費時間嘛!

  62. 潘委員孟安

    就是大家有意見嘛!你違反了整個誠信原則!當初結論是要併案審查,現在沒有併案進來要怎麼審?

  63. 劉委員建國

    (在席位上)主席,你這樣星期三又要重來一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劉建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