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錦隆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台中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對特定性質行業工作者的工時保障欠缺審核跟檢查機制,讓資方有機可乘而歸類為責任制,導致責任制的量不減反增,影響勞動權利。「因為現在這個法不夠周延,所以對於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即關於特定性質行業種類的工作者,他的工時保障欠缺審核跟檢查機制,影響勞動的權利,本席認為在這一方面有很多的資方就利用這一條讓其歸類屬於責任制的範圍內,由於過去的法令不夠完整,讓資方有機可乘,不只是讓責任制的量沒有少,反而增加了。」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責任制只在手術台上等特殊情形有必要,很多工作不一定要責任制,質疑現在全部都採責任制、上班打卡下班責任的氾濫情形。「在手術台上一定要有責任制,但不是在手術台上,有很多不一定要責任制,現在全部都是責任制。」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趕快修法,不能讓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的漏洞持續下去。「本席建議趕快修法,不能夠讓此漏洞持續下去,好不好?」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對醫師過勞、超時的工作時間問題一定要慎重處理、有所作為,否則身心疲憊無法開刀、無法確保病患安全。「所以本席建議對於醫生的部分,主任委員無論如何一定要慎重的處理,尤其過勞、超時,因為身心疲憊要如何開刀,如何確保病患的安全,對不對?」

發言紀錄

  1. 蔡委員錦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王主任委員,昨天是勞動節,很多的勞工團體上街頭,本席認為主任委員應該看到他們的訴求,主任委員也發言了,但是有一些血淚的指控,我們覺得很心酸,根據勞保局的統計,去年每平均15天就有2個是過勞死,在上一次的會議中,本席也跟主任委員報告林美琪對CNN的指控,國人聽了都很心酸,本來健保是我們國人的驕傲,到最後他指控為血汗醫院,我們應該要來檢討這個工作環境,尤其護士還有勞基法的適用,醫生的部分是什麼都沒有,結果我們現在看到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楊銘欽教授調查教學醫院住院醫師每週平均的工時高達112小時,這是教學的一級醫院,都遠遠超過勞基法的84小時,超長工時對身心是有絕對的影響,就如同酒醉駕駛,不只危害醫師的健康,也有可能因此而失誤,造成誤診或手術不良以及影響其他的後遺症,主任委員對這種指控有什麼看法?

  2. 主席

    請勞委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3. 王主任委員如玄

    主席、各位委員。過勞死數據的部分,其實我們這三年來,因為我們放寬了過勞死的基準,所以在99年的時候有14件,100年的時候有48件,基本上,除以一年365天的話,比率的部分可能會有一點的修正。

  4. 蔡委員錦隆

    我們也是根據勞委會的統計,不是本席的統計。

  5. 王主任委員如玄

    是。

  6. 蔡委員錦隆

    即死亡率較二年多前是6.86倍?

  7. 王主任委員如玄

    對,的確是增加,但是增加的原因,是我們在99年時放寬了整個過勞死的認定,因為以前是非常難認定的,我們希望對勞工可以在勞保職災給付的部分能夠從寬一些條件。

  8. 蔡委員錦隆

    在你們的能力範圍內如何來改善?

  9. 王主任委員如玄

    我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即這一次勞動節時勞工團體上街頭,對於有關工作時間比較長以及職業傷病災害的訴求,其實我們都已經盡最大的努力來處理,所以這個會期中,包括職災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法案,我們也希望在這個會期有一些進展,以保護我們的勞工朋友。

  10. 蔡委員錦隆

    每年都有5月1日的勞動節,但是每一次的指控,似乎是只有增加沒有減少,主任委員不覺得嗎?為什麼我們的立法這麼緩慢?

  11. 例如最近不只是護士荒的問題,而且護士的血淚指控,造成很多的學子不願意進到護士學科中學習,也不願意進到這個行業中就業,造成更大的困難,醫生也是如此,各位現在也許沒有感覺,但是醫生的部分確實是有這種問題,尤其是這一次高額判決要賠三千多萬的例子以後,將來的醫生是更難栽培,因為他也沒有勞基法可適用,尤其是我們的教學醫院工作時間又這麼長,難道勞委會是沒有任何的主張與作為?

  12. 王主任委員如玄

    其實5月1日勞動節是勞工朋友捍衛權利的日子,所以各界的批評,我們都虛心受教,今天早上我也在看全世界在5月1日勞動節整個的發展狀況,的確其他國家勞工也在5月1日勞動節上街頭提出訴求,例如香港有三千多人上街頭,提出訴求的重點都跟臺灣一模一樣,即薪資少、工時比較長,所以看起來的確在全球經濟的環境下,全世界各國勞工都面臨同樣的處境與問題。

  13. 委員提到醫生的部分,目前整個工時的狀況,我認為衛生署或勞委會對這部分都很重視,關於醫生整個勞動條件提升的部分,其實我們也開過幾次會議,希望對於住院醫生的部分有一些進展,目前我們還在跟衛生署溝通與協調,5月9日還會再開一次會議討論這部分。

  14. 蔡委員錦隆

    但是明年的5月1日勞動節又馬上要來了,每年越來越增加,方才不是說了嗎?這樣是沒有進度。

  15. 王主任委員如玄

    因為每年的5月1日一定要有議題,這樣時代才會往前走,能夠處理的部分,我們一定處理,但是一定會有新興的議題,這樣才能夠往前推。

  16. 蔡委員錦隆

    主任委員是否知道護士、醫生的指控,會造就我們未來沒有護士、沒有醫生,更沒有人願意加入這個行業,這樣會崩盤的,因為我們的健保,本來是非常完整的,但是經過這一陣子,大家大力把血汗醫院的情況也掀到面上時,更多的人不願意踏入這個行業,將來我們的健保如何繼續維持?國人的健康如何保障?

  17. 所以本席建議對於醫生的部分,主任委員無論如何一定要慎重的處理,尤其過勞、超時,因為身心疲憊要如何開刀,如何確保病患的安全,對不對?所以在這一方面應該要有所為,而不應該放任的每一次都在說,就像主任委員方才所說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現在是改成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對不對?還沒有送來?

  18. 王主任委員如玄

    職災保護的部分在上個月已經送來了,勞工安全衛生法的部分……

  19. 蔡委員錦隆

    上會期本來是差一點就通過了,結果到現在也沒有送來,勞工在5月1日勞動節提出訴求,就說早就送了,其實到今天也沒有送來。

  20. 王主任委員如玄

    職災保護的部分早就送來了。

  21. 蔡委員錦隆

    可以做的為什麼不早做呢?

  22. 王主任委員如玄

    對,上個會期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沒有通過,是的確有一些法條在當天就完成審查了,也的確有一些法條是必須要再修正,我們這一次要再送來的是,對於相關的法條要重新檢視。

  23. 另外,第二個很重要的是溝通部分,所以我們從上會期到這會期已經跟團體、業者、學者專家辦了十幾場的會議共同溝通,我們的目的很簡單,即上會期送來立法院,但是最後功虧一簣,還是沒有通過,我們希望有更充分的溝通,再跟學者專家與團體開會,能夠有一致的看法,要不然,法案送來立法院到最後還是沒有通過,但是花了一些時間。

  24. 蔡委員錦隆

    太緩慢了。

  25. 王主任委員如玄

    已經開了十幾次的會議討論。

  26. 蔡委員錦隆

    從過去10年的經驗,我們一直以為職災傷害率可以降低,所以我們10年來,都認為亂世用重典,對負責人送法院就可以解決,事實上,也沒有減少。

  27. 所以本席認為我們的立法應該可以更周延,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應該趕快送來,好不好?

  28. 王主任委員如玄

    是,我們會儘快。

  29. 蔡委員錦隆

    什麼時候可以送來?

  30. 王主任委員如玄

    下個月會送到行政院,我們上次審查那個法案時,因為大家都求快,所以一天就審查了,裡面有一些法條,我回去看了認為一定要很謹慎,例如其中女性的勞工,本來規定不能從事下列危險性的工作,就改成不能強迫女性勞工從事下列危險的工作,違反的話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跟整個法制是完全悖離的,因為不能強迫女性勞工從事下列危險的工作,言下之意似乎可以強迫女性勞工從事合法的工作,這樣的立法精神就不對。

  31. 另外,第二個是強迫勞動,在勞基法中就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結果強迫女性勞工從事危險繁重的工作,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形成整個法制上的不平衡,這就是在立法時,因為是現場在修正,結果沒辦法仔細的思考,就會有一些不周延的情況,這也就是上會期沒有通過,我們就趕快拿回來重新整理與釐清,也跟團體溝通,而花了一些時間,但是我們希望下個月一定會送到行政院。

  32. 蔡委員錦隆

    沒關係,但是本席認為主任委員能夠用更快的速度,因為過去在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中,我們也檢討過了,現在既然改了,就要提出完整的配套,法律應該要完整跟其他的法也要配合,配套也要完整。

  33. 王主任委員如玄

    是。

  34. 蔡委員錦隆

    但是也不能夠拖延太久。

  35. 王主任委員如玄

    不會。

  36. 蔡委員錦隆

    因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送,院會能不能通過,各單位是否還有意見也不曉得,什麼時候可送來立法院,也不知道。

  37. 王主任委員如玄

    我們會加快速度,其實我們同仁對於上會期沒有通過的那些環節,還是要進行一些釐清與遊說等相關工作,所以同仁已經花很多的時間與努力在推動這個法案。

  38. 蔡委員錦隆

    因為現在這個法不夠周延,所以對於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即關於特定性質行業種類的工作者,他的工時保障欠缺審核跟檢查機制,影響勞動的權利,本席認為在這一方面有很多的資方就利用這一條讓其歸類屬於責任制的範圍內,由於過去的法令不夠完整,讓資方有機可乘,不只是讓責任制的量沒有少,反而增加了。

  39. 因此監察院在2月8日通過對勞委會的糾正,主任委員對此糾正案有什麼看法?

  40. 王主任委員如玄

    那個糾正案中提到相關的議題,我們會遵照報告的內容,能夠改正與修正的部分,我們都會處理。

  41. 蔡委員錦隆

    但是現在不是這樣,現在是已經嚴重氾濫的情況,即上班打卡,下班責任,每個人都這樣搞,所以量一直增加。

  42. 王主任委員如玄

    其實這是一種責任制的濫用,而且該責任制跟法條上的責任制完全是兩回事,也就是法條上的責任制是針對有一些專門性或間歇性工作訂定相關規範。

  43. 方才委員說的責任制,是一般民間的俗稱,總而言之叫「包工」,也就是要包這件事。

  44. 蔡委員錦隆

    例如手術不能夠手術到一半,時間到了就下班,所以責任制是有其特殊功能,但是有一部分不一定要責任制。

  45. 王主任委員如玄

    那根本不是責任制。

  46. 蔡委員錦隆

    在手術台上一定要有責任制,但不是在手術台上,有很多不一定要責任制,現在全部都是責任制。

  47. 王主任委員如玄

    法律上的責任制,是有責任制的定義,但是現在民間說的責任制,其實就是有人加班卻不給加班費,且不應該加班的卻要求加班,讓他們超時工作,其實都是違法的行為。

  48. 蔡委員錦隆

    責任制是早上準時來打卡,下班是要把工作做到結束為止。

  49. 王主任委員如玄

    這不是勞動基準法上規定的責任概念,根本就是違法的行為。

  50. 蔡委員錦隆

    本席建議趕快修法,不能夠讓此漏洞持續下去,好不好?

  51. 王主任委員如玄

    目前對於違法的狀態,我們去年就啟動了掃A專案,就是專門針對這樣的案件,例如超時工作且違反加班的規定又不給加班費,基本上,我們會發動勞動檢查來處理。

  52. 蔡委員錦隆

    勞工是很辛苦的,他們的薪水都不漲,其他什麼都漲,勞工也是我們的子民,以血淚指控以後,我們有義務來照顧他們,就像我們自己的小孩一樣。

  53. 王主任委員如玄

    是。

  54. 蔡委員錦隆

    所以本席希望主任委員要有同理心,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蔡錦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