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仁於國是論壇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護理人員的工時應回歸勞動基準法的基本原則,維持每2週84工時、每日8小時。「要回歸勞動基準法的基本原則,每2週84工時、每日8小時。」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護理人員如實施2週、4週、8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如果實施2週、4週、8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護理人員實施延長工時即加班,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1天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如果實施延長工時-即加班,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1天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育仁

    (9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5月12日是國際護士節,本席在此向所有的白衣天使致上最高的敬意。目前有關白衣天使-護士的勞動基本權,受到非常大的關注。本席在此提出幾個對策,希望在立法院內能幫助守護我們健康的白衣天使。第一,薪質過低的問題,本席建議應該比照高風險專業人員的起薪,以5萬元起跳;且因為正式人員與臨時人員有高達1萬元的薪資差距,所以要同時兼具同工同酬精神;調高夜班費,小班要達到1千元,大班要達到1千4百元,以上才能確保薪資合理。第二,工時過長的問題,要回歸勞動基準法的基本原則,每2週84工時、每日8小時。如果實施2週、4週、8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如果實施延長工時-即加班,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1天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女性夜間上班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安全衛生設備必須完善,也必須要有交通車及宿舍。

  2. 關於護士流動率過高的問題,我建議建立工作與家庭平衡的勞動環境,而且不應有性別歧視,應該增加公職護士的職缺,提供工作安全、就業安全的保障。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女性護理師可以改調輕鬆工作,並禁止夜間上班。

  3. 最後一點就是必須減少沒有必要的行政工作負荷,降低護病比的規範,區分中班和區域夜班的班別。

  4. 最後,敬祝所有親愛的護理人員5月12日國際護士節佳節愉快。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育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