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實施2週、4週、8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
主張護理人員如實施2週、4週、8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
吳育仁・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針對護理人員提出實施二週、四週、八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屬變形工時之具體主張,歸類正確且語意忠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吳育仁・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針對護理人員提出實施二週、四週、八週彈性工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屬變形工時之具體主張,歸類正確且語意忠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