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推動不在籍投票要將整個利弊得失衡量,不要上面說什麼時候要做就想要做。「要將整個利弊得失衡量,不要上面說什麼時候要做就想要做。」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不在籍投票要先廣徵民意。「不在籍投票要先廣徵民意。」發言紀錄
- 姚委員文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部長,今天是談過去曾遭到立法院凍結的預算?
- 主席
請內政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鴻源
主席、各位委員。是。
- 姚委員文智
本席對現在行政院各部會的聯繫感到質疑,例如劉部長憶如也不知道油電的事情,陳院長也不知道本勞、外勞到底要不要脫鉤的事情,這種現象在這個會期是層出不窮,部長是否知道行政院主計長希望上年度的預算要撙節多少?
- 李部長鴻源
似乎是10%。
- 姚委員文智
部長知道這個部分?
- 李部長鴻源
知道。
- 姚委員文智
本席認為凍結的不要支用即可,是不是這樣就可以達到撙節,立法院來幫你們完成這個目標,部長認為如何?
- 李部長鴻源
不是,因為凍結預算有一些是我們必須要做的,至於要我們調節10%,我們會有個優先順序,這樣就不會打亂我們施政的節奏。
- 姚委員文智
部長說必須要做的,雖然是凍結了,但是必須要做?
- 李部長鴻源
有一些工程雖然被凍結,但是那是我們的優先順序。
- 姚委員文智
因此沒辦法讓部長好好的做?
- 李部長鴻源
對,要我刪減10%,我知道有空間要從哪邊開始刪減。
- 姚委員文智
最近因為百業物價齊漲,本席看到媒體報導有一些餐廳囤積了瓦斯,部長對這樣的行為有什麼看法?
- 李部長鴻源
餐廳囤積瓦斯可能會涉及到公共危險,這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不只是物價的問題而已,它還會涉及到公共危險的問題。
- 姚委員文智
今天的報告中提到在上個會期對公寓大廈跟社區本來應該成立管理委員會,關於經營餐飲、瓦斯、電銲或其他的危險營業,存有爆炸性、易燃性的這些商品,內政部都應該輔導管理委員會投保公共意外險或代為投保,以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治的精神,部長是否知道?
- 李部長鴻源
我不清楚細節。
- 姚委員文智
這在你們的報告中有提到。
- 李部長鴻源
是不是請署長說明?
- 主席
請內政部營建署葉署長說明。
- 葉署長世文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事情我清楚。
- 姚委員文智
現在被抓到的這一家餐廳有沒有投保?
- 葉署長世文
我只知道我們去督導各縣市以後投保的件數,這一家可不可以容許我去查一下?
- 姚委員文智
投保的件數有多少?
- 葉署長世文
對不起!有一張表……
- 姚委員文智
表上是列四萬多件,且這家餐廳囤積瓦斯也沒有投保,四萬多件占全國經營餐飲、瓦斯、電銲或其他危險的營業場所,大概是幾分之幾?
- 葉署長世文
對不起!這個比例……
- 姚委員文智
署長、部長要來解凍預算,因為上個會期立法院要求你們在這方面要加強,所以才會凍結預算,希望透過預算的約束讓你們快馬加鞭能夠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治的精神,結果你們現在要求本委員會解凍,要怎麼樣解凍?
- 葉署長世文
中央政府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主管機關,我們每一年去督導的重點是有點不太一樣,在100年的督導,就是剛才質詢的部分,至於個案的部分是地方政府……
- 姚委員文智
個案當然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但是你在推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代為投保的部分,應該要全盤的關照,發生事情要稍微注意一下。
- 葉署長世文
是。
- 姚委員文智
本席方才問四萬多件是占全國多少,你說不出來。
- 葉署長世文
對不起!
- 姚委員文智
大概1%左右而已。
- 葉署長世文
我們再加強分類。
- 姚委員文智
你們將立法院過去對你們預算凍結的決議視為無物嘛!
- 葉署長世文
不會。
- 姚委員文智
你們有什麼方法去加強做這件事?
- 葉署長世文
因為我們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政部有組一個督導小組到地方政府去督導,每一年督導的重點不太一樣,會隨著需要來做調整,我們會加強這方面。
- 姚委員文智
署長、部長,這不是官樣文章,既然要做,內政部當然要帶頭,要不然,哪一天發生事情是很危險的,幸虧今天抓到了囤積瓦斯的餐廳,今天如果發生餐廳的大火,因為這些易燃物、危險物而爆炸,卻完全沒有投保,中央沒有責任嗎?
本席今天在此再說一遍了,地方政府當然有責任,但是中央沒有責任嗎?本席一向在內政委員會的立場都希望官員能夠解決問題並提出政策,不要自己騙自己,本席建議委員會對這個部分還是要繼續保留。
這一次的解凍案還包括公民參政跟政黨政治,部長提出的報告,表示公民投票法因為司法院有什麼樣的解釋,你們曾經作了什麼樣的提案,但是公民參政跟政黨政治,不是只有公民投票法,更何況這個會期在審查時,內政部有提出版本嗎?
- 主席
請內政部民政司黃司長說明。
- 黃司長麗馨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公民投票法,內政部辦了二次的公聽會,因為相關的議題,還沒有得到社會的共識,所以我們繼續在尋求共識中。
- 姚委員文智
你的意思是這筆錢不要動支?
- 黃司長麗馨
不是。
- 姚委員文智
辦公聽會需要三百多萬嗎?
- 黃司長麗馨
公民參政的法令舉凡政治獻金法、選罷法、不在籍投票法、遊說法都是這個科在主管,我們目前也要做二個委託研究案,包括政治獻金法跟競選經費的委託研究。
- 姚委員文智
本席知道內政部有很多其他的預算,我只是要告訴你,關於公民參政跟政黨政治,包括政黨法有沒有提案到立法院?集遊法也沒有。
- 李部長鴻源
集遊法已經出了行政院送到立法院來。
- 姚委員文智
送來了嗎?
- 李部長鴻源
送來了。
- 姚委員文智
拜託請紀委員趕快排議程,方才的公民投票法也沒有。
- 黃司長麗馨
我們會繼續努力來尋求共識。
- 姚委員文智
不在籍投票要先廣徵民意。
- 黃司長麗馨
我們會努力做到這一點。
- 姚委員文智
要將整個利弊得失衡量,不要上面說什麼時候要做就想要做。
- 黃司長麗馨
我們一定會審慎的尋求共識,也希望委員支持給我們預算經費,我們才能夠工作,謝謝。
- 姚委員文智
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建議部長幾個大項。
- 李部長鴻源
是。
- 姚委員文智
因為本席剛才聽到陳委員超明提到苗栗的補助,本席看到城鄉新風貌的補助,是非常的瑣碎,補助六十幾萬,中央政府不應該繼續再延續這樣的陋習。地方政府的官員為了申請這項補助必須舟車勞頓,光是坐車、開會,最後才補助六分之五,六分之一在事前就統統花掉了,如果是60萬元的話,搞不好就要花掉10萬元。諸如城鄉新風貌等等計畫,請部長、署長好好研究要如何獎勵、鼓勵,你們也可以信賴地方政府,有些幾十萬元的補助,坦白講,也是一個笑話。
- 主席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簡短請教部長幾個問題。第一,對於酒駕的問題,您提出一些看法,我們滿尊重的,酒駕已經成為國人深惡痛絕的行為,目前民氣可用。歷經幾屆的立法院,酒駕的刑責一直在提高,酒駕的標準也一直往下降,可是酒駕的行為好像仍然不斷地發生。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這一案先保留。
文智兄,幫忙說一下。
- 姚委員文智
(在席位上)這一案絕對不讓它通過。
- 主席
現在請行政單位先跟委員協商一下。
- 報告委員會,經協商,有關討論事項委員提案部分,第二案,張委員曉風等之提案撤案;第三案,修正文字如下
「近來都市更新案備受各界詬病,除北市府執行文林苑強拆事件執法不當外,建商一味追逐最高容積獎勵而忽略都更應有之改善都市機能之公共利益,政府審查過程中亦未加把關,建請內政部研修讓都市更新之容積獎勵,回歸都市計畫容積的總量管制,並提出修法及實施。」;第四案,修正文字如下:「內政部部長江宜樺於99年9月30日台內營字第0990807669號令「……,有關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中有基準容積及各項獎勵容積加總後之總容積上限規定者,仍不得以該主要計畫規定內容,逕予限縮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相關法律授權審核給予獎勵容積之權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仍應依照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實質審核,自即日生效。」讓容積獎勵不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所載容積上限限制,使得容積獎勵得高於原始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設計之負納量,造成都市計畫之毀壞,形成部分人享受容積獎勵,因而增加的公共設施成本卻要由全民買單,引發都市計畫學界強烈批評。監察院亦於99年就都市容積缺乏總量管控機制,內政部督導不周,實有怠失,依法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不行,這個有問題。從頭到尾都是江宜樺在搞而已,不然,大家來辯論,看看內政部的組織法裡面,有哪一條規定內政部應該負責公民投票業務、內政部應該負責選政業務?
- 主席
內政部101年度總預算凍結案,除第一案之外,其餘均准予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 姚委員文智
(在席位上)部長已經說那一項可以保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姚文智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