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屏東縣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退撫基金破產在即,財務缺口高達1兆9,125億元,軍公教未來將領不到退休金「破產在即,退撫基金缺口高達1兆9,125億元,軍公教未來領無退休金」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即使將公務人員提撥率提高到法定最高比率15%,依現行經營績效退撫基金仍不夠用,只是杯水車薪「但是就算將提撥率提到法定最高比率,也就是軍職12%、公務員15%。依現在的經營績效,退撫基金還是不夠,也只是杯水車薪」

發言紀錄

  1. 潘委員孟安書面質詢

  2. 一、老年退休無保障,三萬名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成退休人球?

  3. 請問部長,全台灣目前大約有3萬多人,遍佈在全國各個公務機關裡面,他們既不適用勞基法,享有勞保退休金,也不是正式公務員,享有公務員退休金,臨到老年要退休時,連一筆退休生活需要的費用都沒有?!請問部長,這群公務機關的約聘雇人員,他們的退休生活,要由誰來照顧?

  4. 請問部長,你們在去年8月30日的新聞稿「銓敘部早已積極處理約聘僱人員退休制度的協商事宜」中有提到……銓敘部已從84年起,建立聘僱人員退職給與儲金制度,並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84年2月10日訂定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做為聘僱人員發給離職給與的依據……,這個辦法裡面只有提到約聘雇人員離職或死亡的給付,但是在老年退休給付這一項,完全是空白,政府要讓這群高達3萬人的約聘雇人員變成退休人球嗎?

  5. 另外請問部長,你們說要研訂「聘用人員也能準用勞工退休金新制」的機制,使約聘僱人員的退休事項都能夠比照勞工,而且在新聞稿上又說該項機制目前已大致完成擬案,待完成法定程序後,即可送立法院審議。請問部長,目前的進度到哪了?

  6. 今年6月東勢林管處森林護管員蘇正紘,在舊佳陽工作站遭土石流淹沒因公殉職,依現行「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九條,只能給付相當十個月薪資的一次撫慰金,只有區區26萬元。而且因為他是約聘僱的身分,無法和正職巡山員一樣享有退休、撫卹及公務人員保險,甚至因公殉職也沒有任何撫卹金,請問部長,這就是你們所謂的保障約聘僱人員相關權益嗎?

  7. 二、破產在即,退撫基金缺口高達1兆9,125億元,軍公教未來領無退休金

  8. 退撫基金缺口高達八成

  9. 退撫基金領取給付人員及在職人員,未來淨給付精算約2兆3,919億元,扣除已提存4,794億元,財務缺口高達1兆9,125億元(佔八成)。

  10. 提撥率天差地遠

  11. 你們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在99年3月完成第四次精算,精算結果指出,現在的軍職人員薪資預備退休金提撥費率是7.5%、公務人員12%、教育人員12%,但是就算將提撥率提到法定最高比率,也就是軍職12%、公務員15%。依現在的經營績效,退撫基金還是不夠,也只是杯水車薪,因為你們自己精算出來的費率是軍職人員要36.74%、公務人員要高達40.66%、教育人員更要達到42.32%才夠。所以怎麼辦?再這樣下去連破產的時間都幫你們算好了。

  12. 軍職人員最快108年就出現累計虧損了,再來是教育人員108年也要破產,最後是公務員民國120年。

  13. 在這邊奉勸所有要考軍公教的考生,要考慮清楚,如果之後還是這個政府執政,我奉勸你們還是不要吃公家飯,因為退休你也領不到退休金。

  14. 呂委員學樟書面質詢

  15. 考試院立法計畫及業務概況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5.另外,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發現公家機關收取的宿舍管理費偏低,銓敘部甚至沒有訂定宿舍管理費標準,未收宿舍管理費,由全民買單,這一點銓敘部必須儘速檢討改進,本席希望銓敘部能在一個月內,訂出標準,並且來改善,可不可以?

  18.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19. 一、考試規則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如前所述,本案臺北監獄因係參酌陳水扁先生及其家屬轉診意願,以及醫療儀器之妥適性等因素,並本著為陳水扁先生健康照護而作綜合及多面向思考後始為決定,並非不尊重其就醫意願。

  22. 四、臺北監獄就陳水扁轉診醫學中心評估條件

  23. (一)精密醫療儀器

  24. 衛生署桃園醫院建議陳水扁先生需進行「功能性核磁共振檢查」(Functional MRI)及「小栓子偵測檢查」,故欲轉診之醫學中心應具有前揭醫療儀器及臨床經驗。

  25. (二)具有神經內科與精神科之科別整合能力

  26. 因衛生署桃園醫院認為陳水扁先生在神經內科與精神科方面須進一步檢查,尤其陳水扁先生右腦額葉有長度約0.4公分過去腦缺血所留下的舊痕,其發生時間及病因仍待醫療專業判定。因此,醫學中心需有前揭科別整合能力與專業。

  27. (三)醫院空間妥適性

  28. 為維護陳水扁先生戒護住院期間人身安全,避免群眾抗議滋事,且須協請大批警力支援住院期間全程戒護。因此,醫院空間妥適性至為重要。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方典獄長子傑

    我該負責就負責。我必須跟委員報告一下,任何同仁不能任由委員要求就要列席,不然的話,對我們的部屬就會產生寒蟬效應。

  31.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荒唐!

  32.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我們要求他來列席,他竟然說不是我們要他來,他就得來!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請潘委員孟安質詢。

  35. 潘委員孟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此要代表黨團提出譴責和呼籲,我們要嚴正譴責身為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委員,居然從來不來開會,我還不知道他是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委員,然後還來這裡亂講一通,遊戲規則也不知道,連最基本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都不知道,委員會的召委本來就可以排議程,上禮拜一排專案報告議程時,吳育昇還指責召委不能亂排、不能亂請相關的人員列席。請看清楚,專題報告可以請相關的人士來列席或旁聽,甚至上台報告,這是立法院的議事規則……

  36. 王委員廷升

    (在席位上)主席,我要抗議,如果你沒有簽到,我是對這個會議……

  37. 主席

    我知道你都有簽到,但是你從來沒有發言過。

  38. 潘委員孟安

    你不要占用我的時間……

  39. 王委員廷升

    (在席位上)對不起,我是對主席發言。

  40. 潘委員孟安

    現在是我質詢的時間,王廷升我跟你講,你給我滾蛋,你不要占用我的時間。

  41. 王委員廷升

    (在席位上)許立委說不能拍桌,請你也不要亂……

  42. 潘委員孟安

    你再講,我就會拍你的桌,你給我滾蛋,你不要占用我的時間,我的時間全部停止。你不要不開會,喝了酒來這邊撒野,真的是國民黨之恥、花蓮之恥。

  43. 王委員廷升

    (在席位上)你們誰喝酒?花蓮……

  44. 潘委員孟安

    交通委員會,你也不去開。主席,你要維持秩序,把他趕出去。

  45. 主席

    王委員,從開議以來,你都有登記出席,但是到目前為止,今天是第一次發言,請列入紀錄,請潘委員繼續質詢。

  46. 潘委員孟安

    有登記,從來沒有發言,今天才第一次發言,竟然還在這邊撒野,真是荒唐,竟有這樣的立法委員?我們實在不願意做人身攻擊,但立法委員應各自尊重,自重而後人重,自己都不尊重人,在這邊撒野、亂扯,還指責主席排議程,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本來就規定得很清楚。這些時間要扣掉,他占用我太多時間,本席要求重新計時。

  47. 主席

    重新計時。

  48. 潘委員孟安

    部長,禮拜一的專案報告中,我們就要求你們禮拜三將資料送過來,昨天送過來了,之前我們要求說明在移診過程中,包括馬偕、長庚、三軍總醫院有沒有拒絕陳水扁前總統?

  49. 主席

    請法務部曾部長答復。

  50. 曾部長勇夫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報告裡面講得很清楚,沒有拒絕。

  51. 潘委員孟安

    你們當初說它們拒絕,獄政署署長還說當初發新聞稿時就已經定了,是新聞稿亂寫,根本就沒有拒絕,這樣將來可能會害這幾個醫院受到醫療制裁,因為如果拒絕治療,變成醫療人球的話。

  52. 曾部長勇夫

    跟委員報告,臺北監獄的新聞稿並沒有說這些醫院拒絕。

  53. 潘委員孟安

    怎麼會沒有拒絕?隔天報紙有都報導。你的報告第8頁講到,在臺北監獄的說明中,馬偕醫院沒有核磁共振這樣的設備,經驗上不足,馬偕醫院會被你們害死,這麼大的醫院卻被你們說成經驗上不足,我等一下會請相關醫療人員來說明。結果,馬偕醫院說絕對沒有這一回事,他們絕對可以進行醫療,這是你們矯正署的報告,你們法務部的報告中,矯正署寫到陳水扁口頭表示不要前往三軍總醫院及林口長庚醫院,但是調查報告為何與監察院不一樣?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明明寫著他在9月19日表示希望到臺大或馬偕,不願意到長庚或榮總,你們的調查報告卻是寫長庚與三總,根本沒有提到三總,他是講榮總,你們的調查報告卻寫三總,到底是誰對?監察院已經介入調查了,你們還避重就輕,這是你們的調查報告,你的報告裡面故意把榮總改成三總,在醫院裡面,高志鵬當場也講這裡面他沒有講拒絕到三總,也沒有講要去榮總,本來是說不願意去長庚或榮總,你們卻改成這樣,你們的調查報告還有什麼可貴性可言呢?另外,我要特別代表黨團發言,為了立法院的尊嚴,方才典獄長指責吳委員的態度,包括專題報告相關人士本來就應該列席,不要像北洋軍閥一樣,部長難道找個像余文的秘書來頂罪就好了嗎?

  54. 曾部長勇夫

    我們的立場絕不會用找人頂罪的方式。

  55. 潘委員孟安

    陳前總統到北榮不是你決定的吧?

  56. 曾部長勇夫

    不是。

  57. 潘委員孟安

    矯正署長也說不是他決定的,那是北監決定的?就監獄行刑法的規定,一定要矯正署核准,矯正署有沒有核准?

  58. 曾部長勇夫

    監獄行刑法上面的規定是說保外就醫才要矯正署核准,戒護就醫不需要,監獄本身即可決定。

  59. 潘委員孟安

    就醫的人有就醫權,他的醫療權利寫得很清楚。

  60. 曾部長勇夫

    他有就醫權沒有錯。

  61. 潘委員孟安

    你為什麼說陳前總統說要去北榮?他根本沒有說要去北榮。

  62. 曾部長勇夫

    但是決定去哪家醫院是由監獄決定。

  63. 潘委員孟安

    部長要搞清楚,不管是哪一家醫院,我們不想對任何一家醫院造成傷害,但是,這是當事人權利的行使,他要到哪裡是他的權利,你怎麼逕自決定?北監可以這樣決定嗎?矯正署不知道?法務部不知道?

  64. 曾部長勇夫

    監獄為了受刑人的管理,他送到哪一家醫院,他就要自負責任,因此,除了參酌當事人的意見……

  65. 潘委員孟安

    北監的典獄長是醫生嗎?

  66. 曾部長勇夫

    不是,他參酌當事人的意見之外,還要考慮到戒護安全,以及所送醫院的區域範圍。

  67. 潘委員孟安

    我再三強調,對於陳前總統,他的職務是前總統,不是陳水扁個人,而且所有的受刑人也因為陳前總統的問題,導致全國關注醫療人權及整個監獄人權管理的問題,我們要凸顯的是這個部分。我知道部長很無奈,因為上面沒有交代。

  68. 曾部長勇夫

    與此無關。

  69. 潘委員孟安

    你們這樣變相凌虐陳水扁,你們就很舒服嗎?

  70. 曾部長勇夫

    因為我們了解監獄在管理上非常兩難,給陳前總統這樣的待遇,可是他面對其他的受刑人……

  71. 潘委員孟安

    部長,連中國那麼集權的地方,類似關在秦城監獄,薄熙來還是穿西裝打領帶,還是每天散步啊!北韓都還比這裡還好,對於特殊的人士或有政治的輩份者,都有一定的管理,你現在把他當一般犯人管理,要把他關到發瘋?準備把他關到死嗎?

  72. 曾部長勇夫

    我們是法治國家,要有法律的根據,目前監獄行刑法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73. 潘委員孟安

    部長,我問給你聽,你聽了像北洋軍閥一樣的人報告,你就穩死的。我來請教柯文哲醫師,請他就其專業的醫療背景作說明,讓大家清楚一下。柯醫師,我們很尊重你的專業,不過我有一點疑問,北監的報告和黃煌雄監委的報告差距很大,我曾經看到你對媒體表示,馬偕醫院沒有對所有醫療小組的成員表示他們不願意收陳水扁總統,為何北監說沒有?你有沒有確定馬偕願意收,而北監說謊?

  74. 主席

    請臺大醫院外科部柯文哲醫師說明。

  75. 柯文哲醫師

    主席、各位委員。我已經講過,其實陳水扁要去哪家醫院,事先都已經決定了,也跟陳致中、吳淑珍說過。

  76. 潘委員孟安

    你決定或是誰決定?

  77. 柯文哲醫師

    我們醫療小組都已經作過決定。

  78. 潘委員孟安

    決定去哪裡?

  79. 柯文哲醫師

    第一個是高醫,因為想說回南部比較友善的環境。第二個是馬偕,因為馬偕已經主動表明願意收這個病人。而阿扁本人則最想要去臺大,所以當時的排序第一是高醫,第二是馬偕,第三才是臺大。所以事先都已經透過陳致中與阿扁溝通過了,所以他很確定。

  80. 潘委員孟安

    為什麼臺北監獄說馬偕醫院說經驗不足,所以該院拒絕,該醫護人員回覆馬偕醫院無小栓子偵測儀器,有沒有這回事?

  81. 柯文哲醫師

    歐重家已經講過了,今天楊育正院長還特別發e-mail給我,要我替他澄清,他說他們醫院怎麼會沒有這個東西?

  82. 潘委員孟安

    沒有這樣的動機,矯正署卻是這樣報告的?

  83. 柯文哲醫師

    那沒辦法,這不是我寫的。

  84. 潘委員孟安

    目前陳水扁已經送到北榮,只是檢查而已?還是做治療?已經檢查那麼久了,怎麼到現在還沒有結果?

  85. 柯文哲醫師

    好像前幾天北榮的公關室說是受法務部委託做檢查。

  86. 潘委員孟安

    部長,你們委託北榮只是做檢查而已,不是治療啊?

  87. 曾部長勇夫

    檢查還有治療,像攝護腺的問題、發燒的問題,北榮都有給予治療。

  88. 潘委員孟安

    有進行治療?

  89. 曾部長勇夫

    有,都有,北榮的陳副院長現在也在場。

  90. 潘委員孟安

    北榮有做治療,不是做檢查而已?

  91. 柯文哲醫師

    大部分都是檢查以後出現的併發症,這一定要治療,因為尿管放太久就會變敗血症,血液培養也都有。

  92. 潘委員孟安

    我不是專業人員,但是我很好奇,一個人長期關在那裡,也沒有運動,皮膚為什麼變那麼黑?而且他說他被燈光包括監視器24小時監視著,奇怪的是為什麼皮膚會發黑?整個人都發黑,為什麼?

  93. 柯文哲醫師

    …射那麼亮的燈光。事實上,署桃的泌尿科主任跟我說過,這是一種神經性膀胱,憋尿憋太久。我也覺得他畢竟當過總統,24小時被監視器這樣監看,他當然很不願意上廁所。剛才廖委員正井說以前看到他整個下午憋尿,其實一個人如果長期憋尿,憋久了,膀胱也會怪怪的,所以後來我的學生-署桃的泌尿科主任告訴我,他為阿扁做過尿路動力學的檢查,他的膀胱之所以不健康,長期憋尿是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所以他的攝護腺肥大加上長期憋尿……

  94. 潘委員孟安

    他沒有曬太陽,為什麼會變得那麼黑?

  95. 柯文哲醫師

    坦白說,這個問題我不曉得。不過,在監獄裡面,24小時燈光都是亮的,他怎麼會變得那麼黑?這實在是怪怪的,我也問過別人,他們說這要列入調查,所以到現在還不是很清楚原因。

  96. 潘委員孟安

    好,請你回座。

  97. 部長,我要再次重申,今天我們討論的醫療人權以及獄政管理問題,事實上是大家所關心的,也因為陳前總統才讓整個獄政管理的不人道曝光在人民的眼前。陳前總統過去是處在國家一個何等尊榮的位階,你們怎能用凌虐的態度來對他?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用照顧的態度來正視他目前的就醫權利,同時本席也在此要求,對於相關失職的人員,在整個移送過程裡面,不是只有找一個人來頂罪就可以了,這點我們在委員會裡面會繼續作一要求,等到部長查明時,我們也會要求安排一個專案報告。謝謝。

  98.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王委員惠美、呂委員學樟、劉委員建國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101. 王委員惠美書面質詢

  102. 一、陳前總統的保外就醫爭議,也突顯出長久以來受到忽視的受刑人就醫權益問題,或許陳前總統覺得現在的受刑環境和他過去在美麗島時期服刑時環境相較並沒有太大變化,請問

    如果以過去和現在做比較,國內的受刑環境到底差異在哪裡?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四、像陳前總統反映房舍大小及有無床鋪可睡、吃飯及趴在地上書寫,及長期存在的滴水、昆蟲與衛生問題,事實上,這些都是可以改善跟克服的,只不過歷任的部長不是法官,就是檢察官,要不就是學者出身,對獄政根本不了解,只知道如何把人送進去,根本不在乎他們的受刑環境,以及如何教化他們讓他們重返社會,來降低再犯率,以致於之後就陷入不斷地惡性循環,這也是我們治安一直無法改善的重大原因之一。

  105. 呂委員學樟書面質詢

  106. 「安排陳水扁前總統赴臺北榮民總醫院就醫過程暨現況」專題報告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3.本席前天即表示過,阿扁家族涉及貪瀆、洗錢,包括阿扁及通知列席的陳致中,還有涉案的家屬吳淑珍、陳幸妤和趙建銘等人,有沒有認錯過?有沒有對於所犯罪行有所悔悟?他們堅不認錯,如何能得到全國民眾的原諒,又憑什麼提出這麼多的要求?那是不是其他受刑人,都可以這樣要求,比照辦理呢?

  109. 劉委員建國書面質詢

  110. 一、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可以把陳前總統的個人資料,洩漏給媒體讓媒體未審先判,卻不願意遵守立法院決議,將正確的錄音與譯文提供給國會殿堂,藐視國會,應予以譴責。各司法法制委員係基於維護陳前總統名譽,關心真實錄音內容是否遭到TVBS節目竄改,避免媒體濫用公器要求法務部提供正確內容的資料,法務部如擔心洩漏個資問題,可改以密件提供委員辦公室,而不應拒絕提供。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柯委員建銘

    建請案有什麼好協商的?立法院每年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些無法處理的議案最後都改成建請案,這是一個最謙卑的要求而已。

  113. 潘委員孟安

    (在席位上)停止發言啦!

  114. 主席

    停止發言,進行表決好了!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主席

    請潘委員孟安發言。

  117. 潘委員孟安

    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案子已經宣讀過了,本席提議停止發言,進入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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