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退休公務人員年節慰問金應保障因公傷亡、弱勢或需長期照護者,高所得者應減免或取消,作為國家方向以讓全民接受「換言之,因公傷亡、弱勢團體或屬於需要長期照護的這些人是需要受到保障的。那這些高所得者是應該要減免、取消的? 這個應該是國家的方向,這樣的話,也讓全民比較能接受。」發言紀錄
- 蔡委員錦隆
(14時40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經濟內閣遇到世界經濟不景氣,大環境不佳,歐債問題直至今日猶未解決,真的很辛苦。請院長為國珍重,保重身體。
- 主席
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
(14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
- 蔡委員錦隆
最近退休公務人員年節慰問金議題被炒作得沸沸揚揚,民眾觀感不佳。但是,這個是具有合法性,且實施已久,有些弱勢公務人員確實需要這筆經費來過生活。但有些高所得者領取這筆錢是否妥適,政府應該宣示政府的立場到底為何。一些高所得者像蔡英文女士、蘇嘉全先生、游錫先生,他們是否也有領退休公務人員的年節慰問金,大家也應該想清楚一點。是否請院長跟大家宣示,政府的立場到底是什麼?
- 陳院長
最近大家非常關心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的事情,關於這件事,因為我們每年都會訂一個注意事項,這不是一個通案而是每年都會訂注意事項,今年其實是還未訂定,因為我們通常是年底才會訂。最近因為大家都很關注此事,而且過去的注意事項都會寫明要「參酌國家財政狀況」,今年我們參酌國家財政狀況及各界的意見,而且剛才委員也講到一些很重要的原則,此次我跟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部會商量過,今年要訂注意事項時要本於一個原則,即要照顧弱勢。我們除了考慮國家財政狀況,也要照顧弱勢,因此,可能有兩類的人員還是可以領這個年終慰問金。第一,一定是所謂月領退休俸兩萬元以下的退休人員或遺眷,第二類,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有的人是死亡,自己沒有領,但是,其遺族還在。這些人對國家其實有很大的貢獻,人數也不多,所以,這兩類的人員需要政府的照顧。所以,今年我們在訂注意事項時會把這兩類人員做特別考量。我也特別跟蔡委員報告,剛才提到的這些人都是在當年物質最艱困時,他是很低薪、低階時退休的,這些人更值得大家特別關懷。
- 蔡委員錦隆
換言之,因公傷亡、弱勢團體或屬於需要長期照護的這些人是需要受到保障的。那這些高所得者是應該要減免、取消的?
- 陳院長
其他不屬於這兩類的人員,我建議人事行政總處今年在訂注意事項時就不包括進去。
- 蔡委員錦隆
這個應該是國家的方向,這樣的話,也讓全民比較能接受。但是,包括農保、國保、勞保、公務人員退休基金等議題最近也吵得沸沸揚揚,尤其是勞保基金。而我們看到公務人員退休基金、國保都是由政府負擔最終支付責任,而勞保卻沒有。本席認為,九百多萬的勞工也是最弱勢的,誠如剛才我們提到的保障弱勢一樣,對於這些弱勢,政府責無旁貸,而且有信賴保護原則。最近很多基層勞工紛紛申請退休金一次領足,甚至有人會擔心自己退休後怎麼辦。這是過去我們訂定的法令,但政府有義務來擔起最終支付責任。尤其最重要的是要能夠逐年撥補。我記得劉兆玄前院長在面對金融風暴時,也是在本席質詢時,他提了一個最重要的政見,即保證所有存款戶的存款統統受到保障。現在這件事關九百多萬勞工的權益,我也希望院長能在此宣示,政府的立場到底是什麼?我們勞保是不是由政府負起最終支付責任,而且可以逐年撥補,讓勞工可以有一個安心的未來?
- 陳院長
對,蔡委員講到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基本上,這個社會安全體制分為三層,最底層就是社會保險,現在在台灣有勞保、公保、軍保、國民年金保險、農保,在這些保險機制內,整個設計應該非常類似才對,雖然過去發展的歷史使他們不能完全一致,但是,至少是很類似。目前政府有保證最終支付責任者,只有國民年金的保險,在條例中有特別明定。大家最近都關心勞保基金,也引起很多勞工朋友的擔心,這是非常不應該的,我們不應該讓勞工擔心這個。所以,我很贊成的是,上週五立法院在討論時,國民黨黨團提了一個建議案,也獲得大家的同意,該案的基本精神就是要行政部門趕快修勞工保險條例,在修法中建立一個能夠健全經營的機制,把相關保險的要素重新規劃,如果再不足,就由政府負撥補之責,並且負最終的支付責任。我個人覺得這個建議是很完整的,我們會按照這個建議來進行修法的研議。
- 蔡委員錦隆
昨天我們在委員會審查案子時也做了主決議,也獲得委員會通過,即要求政府要負最終支付責任及逐年撥補,這兩點非常重要,請院長明確宣示,政府到底願不願意負最終的支付責任及逐年提撥?
- 陳院長
我剛才也跟蔡委員報告過,上週國民黨黨團的建議案已經獲得大家採納,也已經通過了,主要精神就是把撥補責任部分入法,而且也會明定要負最後的支付責任。關於這部分,我們會按照這個方向來規劃修法的進度。
- 蔡委員錦隆
換言之,政府同意勞保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對不對?
- 陳院長
對,但是,我們會從整個法律來思考,最後會……
- 蔡委員錦隆
包括勞保、公保、國保、退撫基金、農保等,當然需要大家整體來檢討,其實這些基金在設計時,原本我們就知道幾年之後就會面臨財務的缺口,當時的設計就是如此。事實上,如果各位去查過去我們在立法院審議的過程,甚至有人提到我們各項支付的條件要更高、稅率還要更低,這些證明都還在,但是,過去大家在定各項福利時,沒有考慮到今天的狀況,今天我們面臨到這些問題,所有的基金應該一體適用,讓所有國民都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獲得政府的保證,對不對?
- 陳院長
我們盡量朝那個方向走,當然,因為每個社會保險發展的歷史不同,所以,要求它們完全一致大概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讓它盡量接近。
- 蔡委員錦隆
剛才我們也講到世界經濟環境都不好,歐債問題發生至今,一直都還拖累了世界的經濟發展,總統也要我們行政團隊在一個月內提出讓人民有感的政策,院長,坦白講,我感受不到牛肉在哪裡?是不是請院長宣示一下,究竟我們這一個月提出什麼有效的牛肉出來?
- 陳院長
總統上次在總統府宣示時,委員也在場,總統的意思大概是外界有些委員建議給三個月時間,但他認為一個月就可以做很多事,所以希望我們在一個月內儘量來努力。事實上,這一個月我們的確做了很多事,我們也會做個清點。跟蔡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做不做事,國外都看得出來,因為國際信評機構,譬如惠譽、穆迪昨天才宣布,他們都認為台灣的短中長期信用評等不變,而且未來展望是穩定,看得出來國外對我們的評價是很清楚的。至於我們這個月做了哪些事?其實是滿多的,為免浪費太多時間,在此簡要報告。以便利民生方面而言,這個月我們已經確定一件事,就是明年開始,所有汽機車行照不再像以前需要換發,這牽涉到一千五百萬機車車主,以及六百萬汽車車主,大家以前每兩年就要換一次行照,感到很麻煩,現在一改革,就可以不必浪費太多紙的成本及人工成本,這就是一個便民措施。當然,或許有人會覺得沒有太大感覺,不過,至少我們是有想到這一點。又譬如,80歲以上長者請外籍看護工時,過去審核非常麻煩,巴氏量表評鑑很嚴格,必須要到最高一級,現在我們把巴氏量表的分數降下來,只要是80歲,就可以適用比較低的標準,這項變革受惠者大概有3萬個家庭,他們就可以請外籍看護工照顧家人,然後年輕人就可以出外工作,讓家庭增加更多福利,這些都是這個月內我們在做的事。其實,為了落實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我們在每個項目都做了很多事,在此就不一一報告,我們在明天的政務會談中,會做個清點。
- 蔡委員錦隆
航空城的進度呢?
- 陳院長
航空城是蔡委員非常關心的議題,這部分我們有兩個計畫,一個是桃園航空城計畫,一個是松山機場園區。桃園航空城部分,我們已經做好規劃,不動用政府太多預算,利用民航基金及國道開發基金和地方政府配合,中間當然非常謝謝國防部和交通部的共同努力,國防部會遷移一個軍用機場,乍看遷移是個很簡單的動作,但其實是要花很長時間規劃,因為這還要達到軍事上保衛國家的目的,所以,看起來雖然起步比較慢,但其實是和這部分很有關係。另外,松山機場園區部分,我們已經規劃好讓民航局遷移,遷移之後,整個松山機場變成一個廊帶,因為松山機場現在已經被定位為首都商務機場,將來園區裡就會有購物中心、旅館及會議中心等等,以配合整個松山機場的商務用途,將來勢必會有不同風貌。
- 蔡委員錦隆
看到我們國家的世界競爭力及整個環境改善在世界排名持續上升,雖然看起來我們國家經濟狀況受國際經濟影響,但是我對陳院長非常有信心,而且我也相信你可以帶領台灣走出世界嚴峻的考驗。
- 陳院長
順便報告蔡委員一件事,今天國際上又有一個機構發布世界經商環境評比,我們進步了9名,也就是從25名進步到16名。
- 蔡委員錦隆
本席是認為國人對台灣目前的狀況不夠有信心,在野黨……
- 陳院長
我們需要再努力。
- 蔡委員錦隆
在野黨很多的批評,甚至唱衰台灣,唱衰內閣,我是覺得台灣人應該對自己有信心,雖然我們對整個環境並不是那麼滿意,但是看到我們各項世界評比都能持續進步中,就知道別人沒有比我們好,只是我們自己對自己沒有信心而已。陳院長請加油,好不好?
- 陳院長
我們行政團隊會再努力。
- 蔡委員錦隆
過去本席曾經提出酒駕肇事補償條例,酒駕取締實施這麼久,不僅酒駕事件沒有減少,反而越來越多,你看本席統計的這張圖表就知道。最近又有3個人因酒駕死亡,部長表示遺憾,我要跟院長報告,受害者家屬才真覺得遺憾!每年收取這麼多錢,錢到哪裡去了呢?地方政府75%,中央政府24%,執法人員1%,請問,受害者被擺在哪裡?本席一再希望酒駕肇事補償條例能夠通過,就是希望能以這筆錢實質補償真正受害者,這才有意義啊!我們每年執行酒駕取締這麼多,耗費這麼多人力,結果酒駕事件不只沒有下降,反而越來越多,每年因酒駕死亡者超過400人,而這400人還只限於傷害後一個月內死亡者,超過一個月死亡者則不計算在內。院長!天理何在?收一堆錢都放在口袋裡,受害者的權益呢?部長說遺憾!坦白講,家屬才遺憾哩!院長,你覺得我說的有沒有道理?是不是應該提撥一部分給受害者家屬啊!至少我們可以幫他們打官司、協助查封對方財產,讓受害者有一點保障啊!對不對?結果收的錢政府全部拿走,受害者被擺在哪裡?說到遺憾,本席倒覺得我的酒駕肇事補償條例沒有通過才是遺憾!
- 陳院長
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酒駕事件,是希望根本不要有這件事發生,所以從幾個方面著手。剛才蔡委員特別關心被害人的補償,其實法務部有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本身就提供某種程度的保障。另外,金管會和交通部合作有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那個法律也提供了最低限度的補償機制,當然,也許沒有辦法像蔡委員提到的有比較高的補償,但最低的補償機制是有的。另外,最近我們也修改了刑法及道路安全管理條例,這些相信蔡委員也都知道。
- 蔡委員錦隆
院長,加強刑責、提高罰款額度,如果有功能的話,本席這張圖表的數字就不會往上升了!對不對?這不只是宣導的問題,其實收到的這些錢,應該是要改善交通環境,讓肇事比率可以減少,但是事實上並沒有,我們收的錢一百多億,全部納入政府的口袋裡,受害者甚至連請律師的錢都要自己付,讓那些已經比弱勢還要弱勢的人還要自己背負責任向對方求償,這樣有道理嗎?
- 陳院長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其實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扶助工作,這部分由法務部負責。另方面,就像我剛才報告過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可以提供最低限度的補償。
- 蔡委員錦隆
院長,沒錯,受害者都有補償,因為那是通案,但為什麼其他類別的加害者沒有收錢,唯獨對酒駕罰款收錢呢?因為酒駕通常是在不醒、不知或無法控制的狀況下引發更多問題,所以我們才提高罰款、提高刑責,但這些收取的錢竟然毫無功能,這從本席提供的數據就可以很清楚看出來,也因為這樣的數據,我們才應該要用更嚴厲的方式取締、更好的方式教育人民,再用這些實質金錢來補償受害者,這才有道理啊!所以本席希望酒駕肇事補償條例能夠受到肯定與支持,讓真正受害的人得到補償。
- 陳院長
這方面毛部長可能比較專業,所以我請毛部長來說明一下。
- 毛部長治國
剛才院長已經說明過,目前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方面,已經有一套相關機制。委員一再希望能夠將罰金轉作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用,這方面大家可以進一步再來研究。
- 蔡委員錦隆
請問部長同不同意政府提供一部分你們所收到的罰款,讓受害者能夠得到一點點補償?
- 毛部長治國
我們可以來研議。
- 蔡委員錦隆
本席說了這麼久,希望交通部能夠正視這個問題,我知道毛部長做得很好,在許多事務上,本席都是很肯定的,但是針對這一點,本席是有意見的,謝謝。
-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教育方面的問題,現在的產學合作和建教合作將我們的學生淪為最廉價的派遣工,而每年都有很多的建教生投訴。100年全國大專院校技職體系及高中建教合作的總數有36萬5,789人,本席曾向教育部要了一些資料,確認目前有許多申訴案件,請院長聽聽看,如果是你的兒子在求學階段碰到這樣的事情,請問你怎麼辦?案例一
真理大學觀光系大三的學生暑假到墾丁觀光飯店實習,結果三個月都在做廚餘分類的工作,而且只領到7,000元。案例二:輔仁大學餐飲管理系的新生9月份開學,11月就要到校方所指派的飯店去端盤子,而且要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做滿240個小時以後,成績及格才可以參加二年級的實習課,否則無法畢業。案例三: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反映實習超時,而且在實習課程中受傷。案例四:南榮科技學院餐飲系學生晚上11點都還在校外實習,像這種會影響到學生安全的工作,是不是有加班費?適不適合成為勞基法保障的對象?案例五:南強工商將學生送到未經評估合格的事業機構實習,除了超時訓練外,還臨時抽調學生支援事業機構。這真的是把建教生當成最廉價的派遣工,像這樣的案例實在太多了。請問院長,如果這是你的孩子,你將如何自處?
- 陳院長
蔡委員剛才所講的很有道理,其實建教合作、產學合作原本是非常好的制度,讓學生在還沒有進入社會以前,先學到很多實務的經驗,所以才有建教合作、產學合作,甚至企業派業師到學校去輔導學生,這本來都是很好的制度,但就是怕被濫用。我瞭解教育部一直有建教合作的管理辦法,他們也考慮到剛才委員所講的這些現象必須作一些改善。
最重要的是,剛才委員特別提到勞基法,其實學生並不適用勞基法,但是我們必須給他們比勞基法更多的保障。以法定工時來講,絕對不能像勞基法訂定的那種下限,應該比那樣的下限還要再低一點。因為學生還要念書,還要過正常的學生生活,所以勞基法並不是學生所適用的,我們在相關的管理辦法當中,應該提供比勞基法更好的保障給學生才對。
- 蔡委員錦隆
院長,我們的理念一樣,理想也一致,但事實如何?教育部是怎麼做的,你知道嗎?
- 蔣部長偉寧
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建教合作的辦法已經在立法院通過一讀,希望在這個會期能夠繼續完成二讀與三讀。確實參與建教合作、產學合作的很多學生都是比較弱勢的,我們應該以學生為中心,未來的作業上應該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剛才院長也特別提到,針對原本2週84小時的部分,希望未來修法時能夠回到2週80小時或是1週40小時,讓學生在參與建教合作的時候,能夠真正學到東西,而且不致於受到不利的影響,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今天我們剛召開黨政平台,我也特別向黨籍委員報告,希望這項法案能夠在這會期優先通過,好讓長期參與建教合作的學生能夠有所保障。謝謝委員所提出的質詢,我們也朝這個方向在努力。
- 蔡委員錦隆
聽起來似乎不錯,但請問申訴的案件提出以後,教育部是怎麼處理的?
- 蔣部長偉寧
所有的申訴案件有不同的階段,它可以送到縣市政府去,也可以送到中央來。關於申訴的部分,在這次所訂定的辦法當中也有一些規範。針對申訴案件,必須積極加以回應,在一定時間內必須完成申訴作業的程序。
- 蔡委員錦隆
你知道你們現在是怎麼做的嗎?只要有人來申訴,你們就把這些申訴案件拿給學校,然後學校就找學生來,告訴他們考試和實習都必須經過學校評分及格,將來他們才能升等、才能上輔導課……
- 蔣部長偉寧
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其實在……
- 蔡委員錦隆
有哪件事是有改善的?如果有改善的話,就不會有這麼一大堆的申訴了!
- 蔣部長偉寧
在新訂的建教合作相關辦法當中,對於申訴的所有相關管道,以及申訴的作為,我們現在都有配套措施。目前這項法案已經送到立法院,未來我們也會更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委員剛才所講的確實是過去曾經產生過的現象,也就是如果一有申訴狀況的話,都會請學校優先調查,可是這樣的作為根本不足以回應實際的需要,所以我們修法時會把這部分考量進去。
- 蔡委員錦隆
我記得我從8歲就開始打工,每個暑假和寒假我從來都沒有休息過,連過年都去幫人家看工廠,但那是我心甘情願的,我做得很開心,因為我可以賺自己的學費,而且我做得很有成就感,雖然臨時工的待遇並不好,但是我心甘情願。但是現在這些學生不只被濫用、被當成最廉價的勞工,而且還要讓雇主給他們評分,另外還要學校來評等,然後才知道能不能參加考試,甚至有話不敢講。當他們申訴到教育部時,教育部就把案件轉到學校去,學校再找學生和業者來談。請問院長,如果是我們的孩子,我們將如何自處?這些學生多麼可憐你知道嗎?
- 蔣部長偉寧
我們都感同身受,我到教育部工作以後,針對這樣的……
- 蔡委員錦隆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法令通過之後才能有所作為?為什麼現在不能做?
- 蔣部長偉寧
我們現在當然也已經在做了,其實……
- 蔡委員錦隆
你們現在還在等法令通過以後……
- 蔣部長偉寧
不是的,相信蔡委員也可以看到,過去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類似的案例,但過去幾個月來,這樣的案例已經比較少發生了,這就表示我們積極關注每一個學生在學校參與建教合作的問題。這些都是我們的學生,我們必須盡最大的關注,讓這樣的情況不發生。法令的通過當然是我們的努力,但是在相關作為上,我們其實已經積極在進行了。
- 蔡委員錦隆
本席真的不想講,也不想懷疑到底學校有沒有跟廠商勾結或拿了好處,但是我們想想看,學生都已經提出申訴、已經反映、已經受傷了,結果竟受到這樣的待遇。三個月都在做廚餘分類的工作,然後只領到7,000元,甚至受傷也不敢講。所有的申訴案件幾乎都是不了了之,你知道癥結在哪裡嗎?因為學校找學生來的時候,就會告訴他們不只是要打分數,而且學生還要繳學費,請問天理何在啊!可以這樣嗎?
- 蔣部長偉寧
不好,這樣真的不好,剛才……
- 蔡委員錦隆
豈只是不好,這明明就已經違法!
- 蔣部長偉寧
當然不應該發生這樣的狀況,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要修法的原因,我們希望這些事情都能因為法令的規範而不再發生,未來如果有申訴案件,也不會再延誤時間由學校來作處理,我們會透過申訴委員會,讓申訴案件做最有效的處理,其實這在送到立法院的建教合作管理辦法當中都已經明列了。
- 蔡委員錦隆
這種作為我不太苟同,本席認為,政府應立即改善申訴管道,而且教育部應派督導或地方督察,時時去進行審查、查核,這樣才能保障這些實習生的權益,而且基於合理的考量,不應等到以後由法律來規定,現在就應該馬上就去做。
- 蔣部長偉寧
桃園有一個類似的案例,公司名稱我姑且不提,當時我就有請督學親自去了解狀況,既然學生有提出申訴,但過去的紀錄卻是查不出結果來,所以要求他們提供所有簽到的紀錄、筆跡,然後去比對、去了解他們實際工作的時間或者是否有超時工作等情事,最後也做了一些適當的處理。總之,在此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把這些學生當成自己的學生,我們一定會積極努力,讓他們不致於在建教合作的過程中受到剝削,這是最基本我們一定要做到的。
- 蔡委員錦隆
我的發言時間都被你講完了,無論如何,希望你們能夠將心比心,如果我們的小孩也在那裡,則大家於心何忍呢?所以這部分就麻煩你們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蔡錦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